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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自由裁量权是国家与人民给予税务机关的重要权力,税收自由裁量权的存在有着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税务行政的需要,正确行使对于稳定国家税收收入、惩办税收违法犯罪行为等都起着重要的作用。随着税务机关行政权的不断扩张,税收自由裁量权的作用也更加突出。但是税收自由裁量权的先定性、主体的多层级性、单方性、灵活性等自身的特点,容易导致税务人员在执法时陷入裁量困境并产生裁量失当现象。所以,税务行政需要自由裁量,更需要在规则与裁量之间找到一个黄金分割点,以防止自由裁量权滥用。本文从四方面进行了研究。第一部分从选题背景,研究的意义以及国内外对相关问题的研究综述等方面出发,充分借鉴了国内外学者对税收裁量权的研究综述,确定了基本研究的方法,提出了从多方面入手对税收自由裁量权进行全面控制,多管齐下,建立一个较全面的监督控制体系的研究思路。第二部分通过对税收自由裁量权概念的解读,从税收自由裁量权的分类、特征,税收自由裁量权制度控制体系内容、构成及目标等方面出发,分析了税收自由裁量权存在的必要性,为进一步研究奠定了理论基础。从我国税收自由裁量权的实践和历史沿革出发,分析了我国税收自由裁量权和控制制度的现状,从国家和省级两个层次对我国税收自由裁量权制度进行了分析,指出了我国税收自由裁量权与控制制度在运行中的问题。第三部分以怒江地税为例,说明目前主要存在税务机关自由裁量权限过大、滥用普遍存在、裁量过程透明性不足、税收自由裁量权滥用的救济机制不完善、税收自由裁量权的监督薄弱五个运行中的问题,并揭示了导致上述问题出现诸多成因:如规制裁量权的法律存在空白、法律法规自身不完善、法律法规规定的评判基准不完善和政府角色转变定位不清导致执法观念混乱。第四部分明确税收自由裁量权完善所应该坚持的原则,首先从强化立法与司法解释入手,不断优化内部控制体系,提升外部控制强度与加强政府机关行政执伦理水平几个方面对完善我国税收自由裁量权控制制度作了研究,并得出初步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