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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定之否定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三条基本规律之中最为特别的,关于此规律的客观性和普遍性,过去和现在一直是一个激烈争论的问题,以至于其常常成为对唯物辩证法攻击的首选目标之一。并且无论是在经典著作之中,还是在研究专著抑或一般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之中,对于否定之否定规律的论述,皆称得上语焉不详。笔者在本文中,将首先通过逐一剖析否定之否定规律之中的各个范畴;进而在此基础上探讨事物自我否定的机制以及否定之否定规律的三段式之“复归性”的机制,从而达成对此规律的整体把握;给出判定事物是否满足否定之否定规律的准则;厘清否定之否定规律与唯物辩证法另外两条基本规律之间的关系;阐明否定之否定规律的方法论意义,以此来试图揭开笼罩在此规律“身上的迷雾”。本文认为,从根本上讲,事物内部的否定方面是事物的内容,肯定方面是事物的形式。事物自我否定的实质是其新的形式和内容统一体对旧的形式和内容统一体的否定、扬弃。否定之否定规律描述的只是事物内容和形式矛盾的发展过程和趋势。否定之否定规律与对立统一规律的关系是:否定之否定规律是对立统一规律的展开形式。否定之否定规律与质量互变规律的关系是:否定之否定规律反映的是事物发展的实质,而质量互变规律适用于描述事物的任何运动,当其运用于事物的发展时,它只是对发展过程的外在表述、描述。否定之否定规律所描述的事物发展的三段式实质上是指,事物处于总的量变发展过程中,由于其内容的发展引起其抽象形式的发展,从而导致此事物在总的量变发展过程中的阶段性部分质变,体现为事物在各阶段上之具体形式的演进。而否定之否定对肯定的“复归性”,是指事物的抽象形式在后的具体表现,向其先前的具体表现的“复归”。最后,本文认为,任何事物的发展历程均满足否定之否定规律;而问题在于,在运用否定之否定规律研究事物的发展过程时,我们应该对于推动事物发展的根本矛盾进行具体分析,把握住这个过程的特殊本质,从而找到对这个过程的本质性、根本性的描述,这样才能揭示出此事物发展的阶段性历程,即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的历程,之正确的具体表现。根据某事物发展的阶段性历程之正确的具体表现,我们就能够对此事物的发展趋势作一个正确的总体性预测。因此,尽管否定之否定规律并不能作为“硬性证明工具”或“现成的公式”,但它却是一把在理论上开启未来之门的钥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