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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调查数据为研究基础,通过对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与评估,基本摸清全区矿山地质环境现状及矿业开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查明存在的主要地质环境问题及潜在危害。为合理开发矿产资源、保护矿山地质环境、矿山环境整治、矿山生态系统恢复与重建、实施矿山地质环境监督提供基础资料和决策支持。 本研究主要内容包括:⑴查明矿山开发引起的地质环境问题及其潜在危害,主要包括矿业开发占用和破坏土地资源、地貌景观破坏;矿业开发引发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沉)陷、地裂缝等矿山地质灾害;矿山废渣、废液对当地环境的影响;矿业开发对地下水系统的影响与破坏。⑵对内蒙古自治区63个典型矿区,采用加权比较法进行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将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分为三个等级:Ⅰ-严重区(F0≥4.0);Ⅱ-较严重区(2.2≤F0<4.0);Ⅲ-一般区(F0<2.2)。其中全区矿山地质环境影响严重区21个,较严重区29个,其它均为一般区。分析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发展趋势,确定全区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50个,为全区矿山(区)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提出了规划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