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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5年11月13日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国家环保总局陆续接到环境事件报告45起。追其原因,主要是源于公司忽视环境管理所造成的,由于传统会计的弊端,没有把环境支出和环境收益纳入核算体系,也没有提供公司生态效益方面的信息,环境问题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因此进行环境信息披露、解释环境资源的利用情况、环境污染的治理情况,对消除环境问题其积极作用。本文结合我国资本市场的背景,首先借鉴国内外环境信息披露研究经验,然后对环境信息披露理论进行分析,提出假设,最后以2008年制造业沪市上市公司数据为样本,对我国环境信息披露进行现状和回归分析,结合分析结果提出政策性建议。因此,本文的研究一方面,对环境信息披露理论体系的完善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另一方面,对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实践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结论表明:一方面,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整体水平不高,披露内容以描述性分析和容易计量的货币化信息为主,披露方式主要通过董事会报告、财务报表附注和社会责任报告来披露。另一方面,我国环境信息披露水平与企业规模、重污染行业、社会责任报告显著正相关,与股权集中程度负相关,但是不显著。与财务业绩正相关,与公司负债程度负相关。根据研究结果,笔者建议政府、环保与证券部门相互合作,规范环境信息披露内容、格式,提倡ISO14001(国际环境管理体系)的认证。笔者结合我国上市公司市场环境,在此引入新的变量——社会责任报告。这是目前许多关于环境信息披露实证研究都没有涉及到的,也是本文的主要创新之处。本文以2008年306家沪市制造业行业上市公司为样本,没有使用跨年度的数据,也没有对环境信息披露的及时性、效率与质量进行检验。这将对本文实证研究结果产生一定的影响,这也是本文的局限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