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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我国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这一严重的社会经济问题,迫切需要建立有效的清欠机制和防止新欠的长效机制。
本文从我国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现状出发,总结其特点和危害。采用比较分析和结构分析的方法,通过我国与外国之间、我国不同地区之间在预防和解决拖欠工程款方面的有关法律、制度、形式、效果的比较,探讨我国拖欠工程款问题大量出现和日益恶化的特殊原因和条件;考察我国工程款的拖欠人结构、被拖欠人结构以及工程款的结算方式,分析拖欠工程款的经济动机、制度性原因、技术性原因、信息条件和实现途径。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的整体方案提高建筑施工企业门槛以缓解建筑市场供求失衡状况,规范市场秩序;建立健全建设领域法制体系,让预防和治理工程款拖欠始终有法可依;明确划分政府、行业协会和其他中介和仲裁机构的职能,以期各司其职;建立建设领域信用管理体系,提高建设各主体的诚信;建立承包企业的财务危机预警系统,增强承包企业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等。
我国建设领域的清欠工作已取得一定成效,但是从根本上解决拖欠工程款这一问题的方法和措施仍然有待探讨。本文的研究为对症下药地预防和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提供有用的思路和借鉴。为适合我国现阶段国情且符合市场经济惯例的对策研究作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