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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司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人民法院深化改革的奋斗目标。中央在加强顶层设计,做好重大改革项目统筹规划的同时,号召地方发挥首创精神,鼓励各级法院在中央统一安排部署下先行先试,及时总结试点经验,推动制度创新。在这一时代背景下,司法网络拍卖的地方实践逐渐发展完善,为解决我国长久以来的“执行难、执行乱”问题提供了创新模式和有益借鉴。改革开放后的民事执行拍卖制度经历了从变卖到法院自主拍卖,再到法院委托专业拍卖机构进行司法拍卖的变革。随着网络科技的不断发展,浙江法院2012年6月在淘宝网首次开设司法拍卖平台,将民事执行拍卖搬到了互联网上,其零佣金、公开透明、不受地域限制、溢价率高等特点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然而,掌声过后仍需理性分析,笔者以问题为导向,以数据为支撑,在进一步总结司法网络拍卖经验基础上,从推动民事执行制度创新角度展开全文:第一部分,从司法拍卖的概念、性质和特点角度分析,指出民事司法拍卖的主体是人民法院,在民事司法拍卖过程中应确立以法院为主导的原则,并应遵守专门调整司法拍卖的法律规范。同时,从近年民事司法拍卖模式的改革历程出发,提出任何一种拍卖模式都不是万能的,应该在理性分析的基础上取长补短,发挥不同模式的优势,从制度上遏制司法腐败的发生。第二部分,按照“地方创新试点—经验总结推广—司法解释认定”的思路,回顾了淘宝网司法拍卖模式从初步试水到遭受质疑再到合法化认定的发展历程。同时,通过大数据分析,从淘宝网司法拍卖模式的现有规模和实际成果方面,指出其地域限制小、信息传播快、关注度高、公开透明,减少人为操纵,杜绝司法腐败,零佣金拍卖,执行效率高,溢价率高,执行效果明显等优势,明确司法网络拍卖模式的正确性及现实意义。第三部分,是本文的重点和创新点。在肯定司法网络拍卖成绩的同时,以客观、理性的态度,分析目前淘宝网司法拍卖模式在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缺乏具体统一的法律规范指引,法院参与程度不够充分,网络拍卖平台资质认定缺乏标准,网拍标的范围过大,强制网拍做法值得商榷,支付宝的资金沉淀及存在风险,拍卖起拍价、保证金和加价幅度缺乏具体规定,法官负担较重,拍品展示程序有待完善,一人竞买是否有效,技术风险及网络安全,专业技术更容易滋生腐败,缺乏防范和监督机制等问题。第四部分,结合淘宝网司法拍卖在实践中出现的问题,以问题解决为导向,提出进一步改革完善司法网络拍卖的建议:首先,应建立以法院自主拍卖为主,对外委托拍卖为辅的拍卖模式,积极推行以网络拍卖为主,线下拍卖为辅或网络与现场同步拍卖的新型拍卖形式,要科学设定司法网络拍卖程序,促进标的物类型的科学选择。其次,要尽快制定《强制执行法》或网络拍卖司法解释,加速“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的升级改造,建立统一的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最后,要加快网络系统的安全维护,积极制定应急方案或补救措施。建立司法网络拍卖的监督机制,加强法院系统的内部监督和检察机关的外部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