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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在经济活动的中规避风险的意识也越来越强,任何类型的投资者都希望在追求利润的过程中受到有限责任的保护。一人公司是在世界范围内形成的一种崭新的经济组织体。这种新型的公司形态因其单一股东拥有对公司的绝对控制权,且仅以公司资产承担有限责任,而越来越被中小企业经营者所青睐。一人公司的出现对传统公司社团性理论产生了强烈的冲击,但是,一人公司又有其存在的必要性。我国修改后的新《公司法》承认了一人公司的存在,但现行的一人公司制度还存在较多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本文即为对这方面问题的探讨。本文共分三个部分,分别为前言、正文和结论,其中正文部分有四章,具体内容如下:第一章是一人公司制度概述,本章首先介绍了一人公司产生和形成的背景,对一人公司产生的社会原因进行了阐述,然后介绍了一人公司的发展历程,最后简要阐述了我国修改后的《公司法》对于一人公司的法律规定,为下文的论述奠定基础。第二章是一人公司制度的合理性基础。一人公司是一种特殊形式的有限责任公司,它给传统公司理论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和挑战。传统公司理论强调公司的社团性和有限责任,可是一人公司的出现严重地冲击了这些传统理论的根基,不同的学者开始从各个角度对这种冲击进行阐释,企图找到一个最合理的解释。本章着重在于将相关理论观点加以梳理,找出学界对一人公司制度讨论的焦点,并且就一人公司对传统理论所提出的挑战进行了积极的回应,以期更好地解释一人公司的合理性基础。.第三章一人公司制度的比较研究。本章分别介绍了英国、美国、德国、法国的一人公司立法的规定和学说、判例等,在历史沿革和比较考察的基础上对这些国家的立法进行梳理,为我国一人公司立法提供了良好的借鉴素材。第四章是我国一人公司制度的缺陷和完善建议。本章阐述了我国修改后的《公司法》对于一人公司规定存在的一些不足和缺陷之处,并就如何完善我国一人公司制度提出了笔者的一些建议,从内部治理、外部监控、法人人格否认等多个角度进行分析,探求我国一人公司制度规范的合理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