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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帝书》与《老子》的思想渊源,是任何关注《黄帝书》思想的学者必须面对的问题。学界相关研究已取得相当成就,但依然存在明显不足,主要表现在:概念混淆,对出土的简本和帛本《老子》重视不够,缺乏系统而条理的梳理。最主要的是,这一课题至今仍附属于对《黄帝书》其他课题的研究,一直没有获得其应有的独立地位。有鉴于此,本文将出土的《黄帝书》与简本《老子》、帛书本《老子》进行思想和文句比对,力求经过独立、系统的梳理,完整揭示《黄帝书》与出土《老子》文本之间的思想渊源。笔者首先探讨了《黄帝书》本身。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帛书《老子》乙本卷前四篇古佚书——《经法》、《经》、《称》、《道原》,思想一致,前后联系密切,应当合称为《黄帝书》。《黄帝书》的主体应当是产生于战国中早期,但从“县国”一词来看,它最早很可能于春秋晚期已初具形态;从避讳来看,它当抄于汉高祖刘邦在位之时。因此,在上至春秋晚期,下至西汉建立以前的漫长历史时段中,经历代学者不断丰富与充实,才最终形成了这一具有浓郁楚文化特色的黄老思想代表作。《黄帝书》与简帛《老子》(以下简称《老子》)有着深厚的思想渊源。“道”是《老子》的核心观念,《老子》的“道”论可以分为人生论、政治论和宇宙论三部分,其中又以政治论即君道论为核心。这些理论,均为《黄帝书》所继承,并且在某些方面有重要发展。人生论方面,《黄帝书》和《老子》一样,都强调以“道”修身,强调不争、节俭、公正、循理、有智等等。《黄帝书》除了在继承《老子》不争理论基础上强调“不争亦无成功”外,其他均与《老子》无异。政治论即君道论,是《黄帝书》与《老子》道论的核心。这一核心又可以分为齐家论、治国论、取天下论三个部分。有关齐家的理论,《老子》基本阙而未论。《黄帝书》则从维护和巩固君王统治出发,要求君王正确处理父子、夫妻、父兄三种家庭关系,以保证国家长治久安。这是《黄帝书》对《老子》君道论的第一个重要发展。治国论方面,《老子》主张以“无为”治国,其具体治国方案是“无为→无不为”。《黄帝书》也主张以“无为”治国,但其治国方案却是“有为→无为→无不为”,即君王的无为以刑名和法度的建立为基础。这是《黄帝书》对《老子》君道论的第二个重要发展。在具体的治国举措上,二者基本一致。但在治国理想追求上,《老子》追求“小国寡民”,《黄帝书》则结合所处时代,明确要求建立“大一统”的帝王之业。这是《黄帝书》对《老子》君道论的第三个重要发展。而且,《黄帝书》主张君王正确处理君臣关系,这也是《老子》所没有论及的。取天下论方面,《老子》主张以“道”取天下,以“无为”取天下。《黄帝书》也主张以“道”取天下,但明确主张以“有为”取天下。具体说来,便是以王术、争、文武并用之道取天下,这也是《黄帝书》从变化了的时代环境出发继承和发展《老子》理论的结果。宇宙论方面,《黄帝书》和《老子》都认为,“道”是宇宙万物的本源,其特征是先天地、虚、无形、冥、无名、独立、自然而然、兼赅有无、混沌一体、微。“道”同时又具有长养万物的作用,其作用方式是“和”。同时,《老子》表示规律论的词语仅有“道”一个,《黄帝书》则不然,除了“道”之外,它又引进“恒常”、“数”、“理”、“纪”、“稽”等来阐发其规律论。除思想上密切关联,《黄帝书》在语言及论证逻辑等表达形式方面也与《老子》密不可分。押韵方面,简本《老子》出现一次阳东通韵的情况,帛书《老子》出现六次,《黄帝书》则一共出现二十八次;简本《老子》出现一次耕真合韵的情况,帛书《老子》出现两次,《黄帝书》则出现十九次。至于《老子》“推天道以明人事”的论证逻辑,《黄帝书》更是全盘继承。因此,《黄帝书》属于道家黄老学派作品,它是黄老学派根据新的时代要求,继承和发展《老子》理论的结果,它很可能便是西汉初年黄老之治的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