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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主要由三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介绍了民航安全监管的相关概念,明确了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在企业,监管责任在民航政府监管部门的责任划分。同时分析了 Reason、SHEL、R-S-TER等航空安全理论的优缺点,采用R-S-TER理论对内蒙古地区2016年的航空安全信息进行统计分析,提出应加强"硬件设施、组织管理和风险预防"三个方面监管的结论,强调了加强内蒙古民航安全监管的必要性;第二部分介绍了内蒙古民航监管部门的实际工作情况,阐述了内蒙古民航"三多"的格局特点,总结出内蒙古民航监管存在"职能定位不清、机构设置不合理、监管方式低效、信息化科技化手段不足、监管动力不强"等问题,同时强调"认识存在误区、机构及人员编制不足、监管手段低效和方式落后、内部激励不到位"等是造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第三部分基于系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明确职能定位、增加监管机构、强化信息化监管手段、融入多行业监管联动体制、强化管理培训和完善绩效考核"等对策建议,对促进内蒙古民航安全监管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