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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观察电针五泉穴疗法治疗脑血管病中度及重度弛缓性瘫痪的临床疗效,以期为今后临床治疗本病提供更好的治疗方法,并探讨其可能作用的机理。
方法
在河南中医学院一附院脑病医院和康复病区的住院患者中,选择符合纳入标准的脑血管病患者 40例,采用平行对照、随机分组的方法分为治疗组和对照组各20例,治疗组采用电针五泉穴(极泉、天泉、阴陵泉、曲泉、涌泉)疗法;对照组采用电针阳明经穴(肩髃、曲池、手三里、合谷、髀关、梁丘、足三里、解溪)疗法。电针治疗选用G6805-Ⅱ电针治疗仪,波形选择疏密波,两组一般内科治疗相同,配穴相同,中医辨证取穴相同,每次治疗 30min,每日 1 次,每周治疗 6次,4 周为 1个疗程,共治疗 2个疗程。治疗前对每一病例进行病情评估,包括弛缓性瘫痪的评定(修订的 Brunnstrom 偏瘫运动功能评价表)、弛缓性瘫痪轻重程度的评定(弛缓性肌张力分级表)、日常生活活动能力( ADL)的评定(Barthel 指数评分标准)和运动功能的评定(简式 Fugl-Meyer 运动功能评定法)。在治疗2个疗程后对每一病例的运动功能和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进行评定,并把治疗前、治疗2个疗程的FMA评分和BI评分进行组间比较。由于目前没有统一的疗效标准,参考相关文献把患者日常生活活动能力改善的情况作为疗效评定标准,计算公式:分值=(治疗2个疗程后积分-治疗前积分)∕治疗前积分³100%。显效:BI分值≥50%;有效:25%≤BI分值<50%;无效:BI分值<25%。试验数据用SPSS13.0软件进行统计学分析。
结果
1.治疗2个疗程后,两组FMA评分均比治疗前的评分高,说明两组均能提高患者运动功能,但组间比较没有差异。
2.治疗2个疗程后,两组BI评分均比治疗前的评分高,说明两组均能改善患者日常生活活动能力,但组间比较没有差异。
3.两组日常生活活动能力改善疗效比较,P=0.119,P>0.05,说明两组疗效没有差异。但治疗组总有效率90.0%高于对照组总有效率 80.0%。
结论
1. 治疗组和对照组均可有效提高患者运动功能和改善患者日常生活活动能力。
2. 治疗组和对照组在治疗 2 个疗程后的 FMA 评分和 BI评分,组间比较均无差异,说明两组在提高患者运动功能和改善患者日常生活活动能力两个方面没有差异。
3. 治疗组和对照组疗效无差异,但治疗组总有效率为 90.0%高于对照组总有效率80.0%。且治疗组的取穴穴位数目少于对照组的取穴穴位数目,在临床治疗时减少了患者的痛苦,说明两组在疗效没有明显差异的情况下,治疗组在总有效率方面和取穴数目方面均优于对照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