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目前中国已经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农业保险市场,农业保险在推动农业发展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中国全面深化改革的推进和城镇化战略的实施,农村土地流转、WTO规则限制、财政税收政策有效性等因素,对城镇化建设和农业发展提出了一系列新问题。本文旨在研究发挥农业保险的金融杠杆作用,进一步有效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并以此为契机实现农业保险自身发展的提质增效。近年来,随着中国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和强农惠农政策的实施,极大地激发了农民群众的积极性,极大地改善了农业农村的面貌,农民收入、粮食产量、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进入到历史最快的时期。但是,城镇化带来的农村土地流转和人口流动,强农惠农的财政政策和税收政策的持续有效性,WTO规则对农业发展的影响等问题相互交织,对进入新的发展阶段的中国农业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一是国际国内主要农产品价格倒挂,进口数量不断增长。二是由于WTO规则限制,现行的财政直补和免税政策与WTO规则相冲突,推动农业发展受到局限,农业支持保护政策面临挑战。三是现行农业生产形式和农村土地政策,使得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和市场化程度较低。四是主要农产品价格的不断上涨,成为导致通货膨胀的重要原因。大力发展农业保险是解决目前中国农业生产存在的问题,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的有效措施。一是农业是典型的高风险行业,中国是世界上少数几个农业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农业保险是减少农业生产活动不确定性的有效制度安排。二是农业保险作为WTO“绿箱政策”,不受WTO补贴标准限制,通过农业保险可以继续使用财政税收政策,保障农民稳定增收。三是农业保险实行保费财政配套补贴,出险受灾农户可以得到赔偿,较盲目补贴相比,增加了财政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四是通过农业保险的金融杠杆作用,达到推动规模化农业生产和农业保险发展的双重目的,有利于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推动建立农村集体经济和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和市场化程度。本文在深入研究城镇化理论、金融发展理论、保险原理和农业生产理论的基础上,充分借鉴国际城镇化和农业保险发展经验,结合农业生产周期性、灾害性的两大特点,以推动建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两型”农业生产体系为导向,分析探讨了农业巨灾保险、农业价格指数保险和农业保险再保险等问题。一是农业巨灾保险运行机制亟需完善。结合我国农业发展和灾害实际情况,重点是健全完善财政补贴机制和风险分散机制,用政策手段推动巨灾保险发展。二是农业价格指数保险发展不足。面临较大的基差风险,指数的合理确定较为困难,有效需求不足,保险产品研发不足。三是农业再保险发展滞后。经营主体缺乏,业务形式单一,精算技术不足,合作平台缺失,制度体系不完善。积极发展巨灾保险、价格指数保险和农业再保险,提高农业保险保障能力,可以有效解决农业生产周期性和灾害性问题,稳定农业生产和主要农产品价格。基于研究结果提出城镇化进程中推动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政策建议。一是调整和完善相关政府部门的行政指导功能。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法律制度和监管体制,建立农业保险基金长效补充机制、再保险机制和农业巨灾风险联动保障制度,实现巨灾风险证券化。二是提高保险公司业务经营水平。积极探索农业保险经营模式,本文认为我国农业保险可以原则上采用政府支持下的商业保险公司经营模式,政府通过政策措施弥补市场化的不足,推动实现农业保险的政策性目标。三是扩大农业保险的有效需求。提高农户保险意识与诚信意识,加大保险宣传力度,普及保险政策。四是发展农业保险经营主体。完善内部治理机制,转变经营理念,加强人员队伍建设,提升经营效率。建立外部协作机制,加强与政府的合作,开展与其它金融机构业务合作。五是增强业务创新能力。发行基于农业保险的债券,深入探索以险养险模式,加强保险理赔服务创新,逐步扩大订单农业保险。六是发展农业保险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和合作经济。面向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开展农业保险,在保费补贴、费率等方面予以倾斜和优惠,提高农业保险保障能力。应用互联网、手机终端、无人飞机、卫星遥感等信息化和高科技手段,提高规模农业的承保理赔效率,强化农业保险防灾减损功能。发挥农业保险金融杠杆作用,推动农村合作组织的健全和完善,开展土地收益贷款保证保险,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开展农业保险保单质押贷款,破解农业大户融资难;探索开展农村合作组织自保业务,推动完善农村集体经济和合作经济组织结构,进而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和市场化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