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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期限结构是企业融资决策的一个重要方面,对支持企业良好的经营管理有着重要影响,债务的期限不同其治理效应也不同,形成合理的债务期限结构有助于提升企业价值。因而,研究债务期限结构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有着重要意义。目前,我国企业普遍存在短期债务融资的偏好,对这一问题进行研究,也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可以为企业进一步优化债务期限结构提供一些参考和建议。本文选取了两个方面来研究其对企业债务期限结构的影响,一是大股东和中小股东的代理成本,二是机构投资者持股。我国企业的股权结构普遍存在"一股独大"的特征,在股权较集中的情况下,大股东和中小股东之间的代理问题成为了企业主要的代理问题,直接影响着公司治理和企业价值。另一方面,机构投资者近些年来迅速发展,成为我国资本市场新兴的重要投资主体,其治理效应也受到了广泛的关注。这两方面均会对企业的治理机制产生影响,会影响企业的经营效率和效益以及企业的价值,进而影响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融资契约的达成。本文将代理成本、机构投资者持股以及企业债务期限结构放在统一的研究框架下,除了研究两个方面分别产生的影响,还考虑了两者的共同作用对企业债务期限结构的影响。本文以2009年至2014年沪深两市A股主板上市公司为样本,实证检验了代理成本和机构投资者持股对企业债务期限结构的影响。研究发现:(1)大股东和中小股东的代理成本与企业债务期限结构显著负相关。(2)机构投资者持股与企业债务期限结构显著正相关。(3)在代理成本和机构投资者持股的共同作用下,代理成本的增加会抑制机构投资者持股对企业债务期限结构的正向影响。根据分析结论,可以得出完善股权结构以及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对形成合理的企业债务期限结构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