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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银行的巨额不良债权问题受到了国内外的广泛关注,因为它涉及我国金融体系的安全,解决不好,甚至会影响到经济与政治的稳定。东南亚金融危机即是先例。也正是受到东南亚金融危机的警示,中国政府在1998年后开始采取各种措施治理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债权问题。1998年,国家通过财政发行2700亿特种国债补充国有商业银行资本金,1999年通过设立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剥离1万多亿不良资产。2003年末用现存资本核销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的损失类不良资产,继而运用450亿美元外汇和黄金储备对两行进行注资,2005年用总值达300亿美元的财政资金和外汇储备注入中国工商银行。尤其是始于2003年的国有银行股份制改革,各方面都对之寄于了厚望,从中央高层到理论界、实务界都认为这是一场输不起的改革,只能成功,不能失败。可见,国家希望结束国有商业银行不良债权不断累积的局面,推动国有银行改革的决心和花费的成本不可谓不大。其实,不良债权状况就是一国债权保护力度的外在表征,国有银行大量不良资产的积累和银行资本金的严重缺失都可以从债权保护不力上找到答案。如果没有一个保障银行债权的有利环境,没有一套保护银行债权的可靠制度,国有商业银行的新增债权依旧摆脱不了被继续侵害的命运,在国家通过政策性剥离、财政注资冲销等方式交完了高昂的学费后,也只是治标,而不能治本。那么,国有商业银行债权是怎样受到侵害的?法律为什么不能提供有效的保护呢?银行自身的改革能解决这一问题吗?带着这些疑问,本文展开了对国有商业银行债权保护问题的研究。一、论文的结构及主要内容本文将国有商业银行作为保护债权的行动中心,站在银行的角度来思考债权保护问题,认为一个完整的债权保护过程应该始于债的发生之际、贯穿于债的存续之中、结束于债的终止之时。论文结构上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第一、二、三章,分析了国有商业银行债权的产生、债权保护的制度环境及保护现状,该部分为后面展开对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