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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课题研究的意义在于,总结国外混业经营的发展历史,提出我国金融业应对国际混业趋势,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混业经营体制的具体步骤,通过比较研究和借鉴,提出我国金融机构实现混业经营的应选择的具体模式。
首先,本文从历史的角度出发,阐述国外金融业混业经营的主流趋势。西方发达国家从分业走向混业的体制演变历程以及其实现混业经营的具体模式;
其次,对国外金融混业趋势进行较深层次的动因分析;分析混业经营的实质是金融机构为实现利润最大化的目的,深化市场分工导致金融功能配置格局的重构;金融机构从事混业经营的动因分为需求和供给两方面的因素,具体包括追求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分散风险和竞争需要,信息技术、金融创新和监管进步等。
第三,从我国实际出发,分析我国当前金融机构的业务划分情况;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金融机构明确为分业经营,这已严重制约了金融机构的进一步发展。
第四,针对我国现存的混业现象及其存在的问题进行论述。为了应对国际趋势,增强我国金融机构的竞争力的需要,我国在分业体制的格局下,已经开始出现金融机构混业经营的现象,具体模式表现为通过金融创新,业务合作等形式局部实现了混业经营,但这些现象存在各种问题。
最后,针对我国金融机构的经营现状,对金融机构进行混业经营作了历史的分析和权衡比较后,提出适合我国国情的体制改革策略和模式选择,即建立混业经营体制的改革步骤为渐进式的改革,我国金融机构实现混业经营的具体模式为金融控股公司,并针对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防范等问题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