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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执法监察是充分实施矿产资源法律法规规定,实现国家矿产资源管理职能的重要手段。近年来,随着政策法规的不断完善,矿产执法监管效果明显提升。但由于房地产、建筑及化工等行业对矿产原料需求的不断加大,导致矿产资源违法开采行为频发。当前,大连市政府机构改革刚刚落幕,多部门和职能进行整合,正式组建自然资源局,实行自然资源统一管理。矿产资源作为自然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有效打击和查处违法开采行为,合理保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将是未来一段时间内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本文以大连市矿产执法监察为研究主线,运用资料研究法、问卷调查法、半结构化访谈法,对当前矿产执法监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总结了影响大连市矿产执法监察工作运行的问题,主要有“缺少良好的外部法律环境”、“罚没的矿产品处理难”、“第三方机构技术结论影响案件查处”、“矿产执法巡查监管效果有限”、“执法监察队伍建设存在不足”。同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上述问题的成因进行分析,找出了“矿产普法教育工作不深入”、“部分矿产法律法规不完善”、“第三方机构技术支持无法保证”、“矿产执法缺乏执行力度”、“机构管理存在弊端”等五方面因素。在此基础上,借鉴相关期刊、文献及学术研究成果,立足大连地区实际情况,提出了“强化矿产普法教育宣传”、“完善矿产资源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和规范案件查处配套政策”、“完善和规范执法监管工作机制”、“优化执法监察队伍管理”等五方面对策建议,进而形成具有推广意义的研究结论,为提升矿产执法监察工作水平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