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由四部分组成,试从职工参与制度的理论基础入手,以公司治理中职工参与的正当性、形式、程度和救济方法为主线,重点分析我国现行公司法视野中的职工参与制度问题,在对国外职工参与法律制度的比较与分析的基础上,对国外职工参与制度进借鉴并提出规范乃至重塑我国公司职工参与法律制度的建议,
要消除股东及其代理人对职工参与制度的抵触或排斥心理,逐渐扫除职工参与制度得以有效实施的各种障碍,就必须从理论上论证这一制度的合理性与必要性。所以本文的始篇介绍了公司的所有制理论、劳资平等理论、职工参与的法律地位理论、公司社会责任理论四大理论。介绍分析四大理论即说明公司治理中职工参与的正当性与必要性后,第二部分继而提出了现行公司法视野中职工参与制度的主要问题。值得说明的是由于现有文献主要是针对1993年颁布的《公司法》,而非2005年修订的《公司法》。所以笔者认为有必要将2005年修订的《公司法》中理论与制度的提高部分作一个概述,分列一节。第三部分是外国起步较早,较成熟的职工参与制度进行借鉴。最后一部分在分析借鉴了国外职工参与制度,针对我国职工参与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立法建议:1、公司立法的价值取向需要矫正;2、调整和变革公司职工参与制度的基础;3、确定职工董事代表的比例、权力、责任以及罢免变更程序;4、提高员工参与的积极性;5、完善职工监事的比例问题;6、当公司不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和建议时,确定救济措施;7、增加职工董事、监事的义务规定;8、职工持股的立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