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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方,家庭暴力研究已走过30多个春秋。然而,在中国,家庭暴力作为外来词仅在20世纪90年代才逐渐被一些中国研究家庭暴力问题的学者接受。今天的中国,家庭暴力已成为公开的问题,中国政府已经关注家庭暴力,制定和颁布了一系列有关家庭暴力问题的政策和法律。正如许多学者和实践者提出:在家庭暴力所有的形式中,如身体暴力、精神或情感暴力、性暴力及经济暴力等,精神暴力是最为常见的一种形式,但是我国至今还没有明确界定家庭精神暴力的涵义。笔者意在对家庭精神暴力的法律属性和法律规制问题进行了较为系统的研究,通过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为该制度提供理论上的依据和实践上的建议,并对我国家庭精神暴力现状进行法律规制思考。本文除结语外,一共包括五部分。首先是绪论,包括选题理由及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本文的研究思路和方法以及创新点。正文一共四部分逐层递进,深入探析家庭精神暴力问题,意在提出对规制家庭精神暴力最切实有效的法律建议。正文第一部分对精神暴力进行综述,具体包括精神暴力的涵义、特征、表现形式、认定标准及其成因;正文第二部分主要分析我国家庭精神暴力的现状,通过对精神暴力立法概况和实践的分析,归纳出对家庭精神暴力问题进行法律规制所面临的困境与问题;正文第三部分比较研究了英美法系、普通法系、我国台湾地区的家庭精神暴力法律规制,并结合我国现状,归纳了域外家庭精神暴力的法律规制对我国的借鉴意义;正文第四部分从立法、执法和社会保障体系的角度提出我国家庭精神暴力法律规制的建议,以求在全社会逐渐消除家庭精神暴力,实现人与人之间的真正平等与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