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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院是我国封建教育中一种极具特色的教育组织形式,是中国古代文化传播的重要场所。它开始于唐末五代,繁荣于宋,延续于元,全面普及于明清时期,历时千余年,成为我国古代文化、教育史上的一颗灿烂明珠,为我国古代文化教育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广西地处祖国西南边疆,远离中原,交通不便,经济开发相对比较落后,文化不及中原发达,但广西教育的发展却有着悠久历史和优良传统。自南宋以来,由于广西经济加快发展、中原先进文化的进一步传播、民族融合进程的加快、统治者加强对广西的统治和开发等因素,广西的书院也兴盛发展起来’。从南宋迄于民国,广西的书院发展历时近八百年,在清代达到全盛时期,遍布于广西各城乡,为广西文教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清朝末期,中国社会动荡不安,危机四伏。而广西书院在清末中国出现的社会大变革中,在西方文化的冲击及教育改革思潮的影响下,以及广西书院内在弊端丛生,书院腐朽没落,已经不能适应中国和广西社会发展的需要,再加上清政府以及广西地方政府为了广西社会向近代变革的需要,积极推动书院改制。因此,当清政府关于书院改制的诏令一颁布,广西随即积极响应,自省城开始将书院改为新式学堂之后,全区书院纷纷改制,在短期内迅速完成了新式学堂体系的初步建设。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十一月,清政府颁布《奏定学堂章程》,在教学内容、课程设置、考试、管理等方面对学堂都作了详尽的规定,使得书院改制为新式学堂能够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促进了新式学堂的发展。清末广西书院改制主要是以改学堂为主,在各式新型学堂的兴办过程中,出现了与以往旧有传统书院教育不同的课程内容、考试方式及管理方法,使得清末广西书院改制具有自身的一些特色。清末广西书院改制,体现了当时社会发展和变革的趋势,在改制过程中创办的一系列新式学堂,为广西近代新式教育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推动了广西近代教育事业的进一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