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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种类多样,资源丰富,为旅游开发提供了资源基础。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也是目前旅游业发展的一种趋向。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的发展,是文化产业繁荣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旅游业发展的关键点,二者的结合也势在必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模式的研究能够实现二者更有效的发展。 本次研究结合我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分类标准,从文化特性、表现形式以及非物质文化资源在旅游开发过程中的载体几个角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分类,提出四分法并在分类的基础上结合相关案例归纳总结相应的开发模式。第一章绪论,包括选题的背景与意义,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国内外研究现状,相关理论基础;第二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四分法分类及其特点;第三章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模式案例研究;第四章非物质文化遗旅游开发模式的提炼与选择;第五章研究结论与展望。 本次研究将非遗旅游资源按照文化特点和表现形式分为表演艺术类、传统技艺类、文学作品类、传统习俗类,并总结出相应类型的非遗文化资源的开发模式为生境舞台表演模式、文化空间再造模式、文化场景演绎模式、特色节庆活动模式。四个模式从开发条件、开发手段、表现形式、产品内容几个方面做出比较分析,得出不同模式的具体特点。并提出在遵循保护与开发原则、地域性与特色性原则、参与性与体验性原则、原真性与完整性原则的基础上,在非遗的旅游开发过程中,选取相应的开发模式时可采用分析→选择→实施→评估四步骤进行选择,同时还要做到:因势利导,突出特色;动静结合,综合利用;产业融合,互动开发;动态演绎,活态传承。最终实现开发模式的有效实施,充分实现文化资源的经济价值和文化价值,丰富旅游产品内容和旅游活动项目,促进文化与旅游的有效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