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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都对环境有较高的要求,清新的空气、洁净的水,美好的风境等都是我一路追求并希望能在退休之后能够继续享受。还记得小时候住在郊区,朝早起床时鸟儿在歌唱,空闲时到山涧捉鱼,远足都令我感受到上天的恩赐。当时虽然家景不富有,没有什么玩具和电子仪器玩乐,所以懂得珍惜已有的一切,感到心灵的富足。
二十多年前第一份工作为旅行社领队,负责带团到中国旅游。当时中国发展仍在起步阶段,在中国旅游还能感受到人与人之间的互助和景致的壮丽。随着到世界各地旅游的感受渐多,观察到外国人民对环境的尊重与及环境政策对一国未来的循环经济的重要性,并非“头痛医头”的政策所能比议。相比起中国与香港的经济发展,极少会考虑到环境因素在内,最终导致到现今景况才作出补救行动。可惜两地人民的基础教育并未能作出支持,导致政府大量环境政策和宣传教育等工作绝大部分都是“隔靴搔痒”方式,浪费大量金钱还未能制定一套完善的,能贯彻始终的法律来推动环境政策。不禁令我反思两地未能像国外推行政策时为何会遇到较少阻碍及其他的分别。所以令我选择了要写一篇有关中国环境问题的论文并着手寻找数据。其中我认为最优先处理的应该是教育制度、分类回收和开放对话平台,日本的环境教育政策实在值得中国学习的。至于开放对话平台方面,就不是这篇论文所能探讨的问题。
在2010年2月7日出版亚洲周刊内有一篇由纪硕鸣撰写的专题报导,内容为“烧不掉垃圾真相-中国环保公害揭秘”,内容包括地方官员在推动垃圾焚烧发电技术来处理生活垃圾的过程中涉及利益输送、对垃圾焚烧场附近居民抗议漠视指责和隐瞒环境公害真相,文章正正反映当前中国在大力推动环境保护的同时所要面对的困难,且不见得可以以法律、法规一般途径来解决。在香港这个好像较为文明的地方,最近亦因垃圾堆填区不胜负荷而要扩大堆填区的范围到郊野公园而引起激烈讨论。香港推行垃圾分类回收已有10年,可惜到现在仍然停留在纸张、胶樽、金属、墨盒、省电灯泡等物品。且回收率低,政府的政策未能配合,造成回收公司附近一带环境污染严重。回收公司经营环境困难,资金短缺和回收物品夹杂大量危险有毒物质,必须安排工人再挑选分类,危及工人身体健康。对含重金属的电子垃圾处理几乎零监管,对家用电器没有设置回收点。当中最大的问题仍然是大众对地球的处景没有充分的理解,归因于教育制度并无从小就有系统地培育我们的环境道德和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到现在已接近两年了。在中国经济以接近每年10%增长之际,环境污染也上升到高峰。将循环经济用法律的形式予以确认并维护其在经济生活中的地位,足见国家对循环经济、保护环境、有效利用资源、废物再生利用的重视。
循环经济的推进,只有这一部指引性质的“促进法”还是不够的,要落实这部法律,还有很多工作要做,最重要的是要令循环经济变成经济生活中被各方参与者视为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还需要制订更加详尽的分门别类的法规、规范、标准等等。这是当前迫切但急不来的工作。外国有很多教训与经验,他们经过多年的探索,已经形成了完整的循环经济的法律体系。以日本为例,循环经济法就有《容器包装回收利用法》、《家用电器回收利用法》、《循环型社会形成推进基本法》、《资源有效利用促进法》、《建筑材料循环利用法》、《食品循环利用法》、《废物处理法》和《绿色消费法》等法律,这些法律是日本现实经济生活中的硬约束,确保了日本在发展“动脉产业”的同时发展“静脉产业”,做到了“动脉产业”与“静脉产业”同时发展,步入更加环保的循环经济,这亦是值得中国学习的。内地有关部门组织人员去日本学习环保和垃圾处理,取得一些成绩,但在立法上,还有很大差距,在对垃圾处理方面遵循循环经济原则研究的比较多的是家电等大宗垃圾的处理上,而对日常生活垃圾如塑料回收等遵循循环经济原则来处理的研究还比较薄弱。当前,中国经济转型期,正是需要加快推进循环经济的大的宏观背景,产业结构的调整,配合以静脉产业的注入,也是增加内需、提高就业率、提供企业投资渠道的重要方面,而这些投入,是中国经济环境改善的根本,是可持续发展的保证,是资源节约型社会形成的重要一环。尤以塑料为例,塑料是石油衍生产品,而石油资源是不可再生资源,烧塑料,造成空气与土壤污染,而综合利用,其结果是等同于节约了石油资源。
本人希望能借外国经验,分别以宏观及微观的角度去完善“促进法”。总之,当这部“促进法”得到落实之时,我还会对中国的环境抱有一点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