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配偶间人身权利保障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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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关系,是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中最基本的一环,夫妻关系是社会关系中最基本的单元。婚姻幸福,家庭稳定是社会稳定和谐的基础。然而在现实生活中,配偶间的侵权问题日益严重,尤其是人身权利的侵犯方面,侵权的表现方式也呈现出多元化,配偶间的人身权利越来越需要利用法律手段来保护。但是,目前我国立法对配偶间人身权利的保护和救济手段是较为滞后的,我国立法并没有承认在婚姻存续期间配偶间的侵权责任,除了对离婚后规定了对家庭暴力的受害人进行赔偿外,也没有对配偶婚姻存续期间的侵权损害赔偿问题进行的规定,这样一来便不能对配偶之间的人身权利提供全面的保护。只有有效的法律规范能对配偶中的个人行为进行约束,对配偶间的人身侵权行为加以规制,才能对保障配偶间的人身权利起到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在内容上主要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的是绪论,包括选题的研究背景和选题意义、目前国内外的研究情况、国内外学者已有的相关的研究,以及选题的方法和创新之处。第二部分是配偶间人身权保障理论概述,包括配偶间人身权利及其保障的涵义、配偶间人身权利保障的依据及意义以及配偶间侵犯人身权利的表现形式。第三部分介绍配偶间人身权利保障的立法概况,包括国外及我国有关地区配偶间人身权利保障的立法规定:英美法系、以及我国港澳台地区和内地对配偶间人身权利保障立法概况。第四部分分析我国对配偶间人身权利保障立法规定所存在的不足:我国《婚姻法》中规定配偶间人身权利种类少的问题、对配偶间的生育权利缺乏规定、对同居的第三人的界定过于狭窄、《反家庭暴力法(草案)》中的不足、现有的救济制度难以达到对受害配偶的有效救济,以及对配偶间侵权责任的规定不足的问题。第五部分提出完善我国配偶问人身权利保障的立法建议:增加配偶间人身权利的种类、完善配偶生育权的规定、对“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作出科学合理规定、完善反家庭暴力立法,加大打击力度、增加配偶非常财产制保障配偶间人身侵权损害的赔偿,以及在《婚姻法》中完善配偶人身侵权责任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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