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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作为行为发生的有效手段,是一种起源很早的社会现象。权力是赋予一定职位人员享有的,它的运用可以证实、协调各种力量,保证并提高其使用者在组织中的地位。
教师作为一种特定的职业,在行使一般性权力的同时,还具有特定的权力,这主要表现为教师职业是一种专业性的权力享有,同时包含有一定的强制性特征,这是教育活动顺利进行的保障。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教育实践的推动,原有的教师权力在知识社会迅速发展的现今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本文试图以课堂为研究基点,从教师权力行使的现状入手,理论结合实践,对教师权力进行重新审视,探讨目前教育实践的发展对教师权力行使方式提出的新要求,以期对优化师生关系、指导教师的教学实践以及提升教育成效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
本文选取课堂为研究基点,以教师在课堂中的各项活动为研究范围,先对教师权力进行界定,将教师权力作为专业权力与社会制度和法律保障的集合体,在明确了教师权力基本特征及其相关范畴的基础上,由时代发展的需要引出教师权力转型,并对权力转型的实现路径做了自己的阐述。教师权力转型的实质是教师权力行使方式的合理化演进。
在倡导教育民主与新课程改革的背景下,教师需要具有“放权”意识,在尊重、信任与理解学生的同时,给自身减压:将教师权力由教师独占到与学生共享、由权力的硬性约束向软性同化力量过渡,在此基础上实现教师由专业权威向教学引领者的转变。在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倡导权力下放并不意味着教师权力不作为,相反,而是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教师要在教学实践中把握好权力行使“度”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