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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0年英国《安娜法令》的实施生效,是现代版权制度正式发轫的标志。随后,国际社会调整版权的国内立法与国际立法相继出台。但随着互联网科技的迅猛发展以及电脑与其他电子设备的广泛普及,纷繁复杂的互联网环境给传统的版权制度尤其是传统版权的合理使用制度提出了严峻挑战。“网络版权”新概念应运而生,“网络版权合理使用制度”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但是,目前我国还没有调整网络版权合理使用问题的法律规范,系统研究网络版权合理使用制度的论著也不多见,专门研究网络版权合理使用方面的案例则更加稀少。鉴于此,本文选取国内外较有影响的三个网络版权合理使用典型案例予以研究,以期通过案例的研究为我国网络版权合理使用制度的建构提供理论架构。本文采用案例分析、实证分析、比较法学以及法经济学等研究方法。除引言部分外,本文由5章组成。引言部分简述论文选题目的及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内容与结构、研究方法以及创新与不足。第1章网络版权合理使用及其案例概述。该章首先分析网络版权的特点与内容,其次探讨网络版权合理使用的法律特征与问题症结,最后梳理涉及网络版权合理使用问题的国内外较有影响的案例,并指出网络版权合理使用案例研究的意义和价值。第2、3、4章依次研究美国、德国和中国关于网络版权合理使用问题的三个典型案例,即RIAA(美国唱片工业协会)诉Napster公司(在线服务提供商)案、Martina Diel(德国记者)诉Daniela Brezing(阅读爱好者)案、中国北京央视公众资讯公司诉武汉多普达通讯公司案。三章在介绍基本案情、法院判决的基础上,重点剖析三国法院在判决网络版权合理使用问题时所遵循的法理依据,以及三国法院如何确立网络版权合理使用的界限标准、如何处理网络版权各利益攸关方的利益平衡、如何设置网络版权主体权利的具体内容,旨在为我国网络版权合理使用制度的构建以及我国法院公正审理涉及网络版权合理使用问题的法律纠纷提供经验借鉴。第5章网络版权合理使用案例的启示。该章是本文研究的落脚点和归宿。该章以上述三个案例研究为基础,分别从网络版权合理使用理论依据的确立、网络版权合理使用界限标准的划分、网络版权合理使用主体利益的平衡、网络版权合理使用权利内容的设置四个方面,分析我国的立法现状,并提出建构我国立法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