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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二十年来,我国大学生的就业问题愈发凸显,严重制约了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大学生就业工作,是民生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是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具体体现。政府作为管理社会事务的主体,在解决大学生就业问题中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我国政府在促进大学生就业工作中,有着长期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政府通常以明确的制度化途径和方式履行责任,这些途径通常以国家的大政方针、路线、政策、法律、法规等等众多形式表现出来,但这些经验和理论仍不足以解决当前社会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在新的历史时期,大学生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大学生就业工作仍然面临着巨大的挑战,政府在宏观调控、政策、法律、管理、保障等一系列问题上仍然存在很多不足,政府责任在有些方面需要加强,有些地方需要进一步改进,更有些方面则需要放手。合理定位政府责任,对我们进一步研究并解决大学生就业问题显得至关重要,对我国政府在“十二五”期间努力做好大学生就业工作,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协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有重要意义。本文首先运用文献资料法和比较分析法对国内外相关文献进行研究,其次利用公共物品理论、有限政府理论以及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等理论工具对政府责任的内涵、现状、问题和原因进行深入分析,然后通过分析欧盟以及欧盟各成员国政府在大学生就业工作中的做法,对其经验进行借鉴,最后对我国政府在大学生就业中的责任进行合理定位——政府应加大宏观调控、扩大就业内需,不断完善相关政策和法律,优化大学生就业环境,立足就业教育和就业服务。大学生就业问题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在政府责任有限的前提下,政府只能制定“规则”,而不能全程的为大学生跟踪服务。大学生就业问题需要政府从宏观指导,需要高校、用人单位以及社会各界人士提高责任意识、协调配合,这样才能有效解决大学生就业问题,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