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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科斯为代表的现代契约理论认为企业是一系列契约的集合,由于契约无法预见企业未来的发展,所以这种契约是不完备的。两权分离制度导致股东与高管获取的信息不对称,委托代理关系一经建立,“道德风险”、“信任危机”等问题随之产生。因此,股东通常采用业绩——报酬激励契约的方式来降低代理风险,促使高管尽最大努力增加企业价值。然而,这种激励契约使高管的经营活动逐渐向股东的目标靠拢的同时,给了高管采用盈余管理操控盈余来谋求任期内自身报酬最大化的机会。近年来,我国许多企业出现了高管天价报酬,更有部分企业在盈利减少的同时高管薪酬在不断增加。显然,盈余管理行为大大降低了财务报告信息的质量,误导报告使用者,增加了代理成本,对公司的运营无疑是一种严重的伤害。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内外学者对盈余管理行为进行了深入研究,内容涉及盈余管理的概念、动机、方式、检测方法、程度、制约因素以及盈余管理是否具有实质性经济后果等。 考虑到管理者个人私利动因,高管薪酬与盈余管理关系验证一直是本领域研究中一项重要议题。2007年我国实行新会计准则,会计准则的更新和外部监管的逐渐完善无疑会影响高管的盈余管理行为。本文采用规范研究和实证研究的方法,以我国2011-2014年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试图从货币薪酬和持股两个方面验证高管薪酬与应计盈余管理和真实盈余管理的关系。研究结果表明,高管的货币薪酬与应计盈余管理和真实盈余管理均存在显著负相关关系,高管的货币薪酬水平越高,他进行应计盈余管理与真实盈余管理的程度就越小;高管持股与真实盈余管理显著负相关、与应计盈余管理呈现不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说明增加高管持股比例能够很好的抑制真实盈余管理行为。 基于高管薪酬与盈余管理关系的研究结论,本文建议今后企业应当注意使高管薪酬结构往多元化发展,并改善企业业绩评价标准,建立成熟的职业经理人市场,规避高管利用自身信息优势和权力进行寻租行为,使薪酬激励机制发挥更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