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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的城市生态规划只限于城市的总规阶段,由于城市总规的时间周期长、空间尺度大等原因,该阶段生态规划中的许多重要内容只能是比较宏观和粗略的,难以真正贯彻落实,难以避免生态环境的恶化趋势和以需定供的能源、水资源利用方式。随着城市控规法定地位的确立和控规生态化趋势的日益明显,生态规划亟待延伸到城市控规阶段,确保资源的保护与利用和环境保护能够落实到后续的土地开发建设中去。通过对城市生态规划的基础理论、相关城市规划理论、国内外城市生态规划的实践研究和笔者参与的生态规划实践的研究,论文制定了城市新区生态规划的目标;确立了生态规划的规划内容和规划步骤;构建了三种基本的规划方法,即人工—自然复合生态系统背景下的景观生态规划,采用综合资源规划方法编制能源规划和水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生态规划各系统内部和系统之间多层次的生态补偿方法。论文提出城市新区生态规划的七个系统规划:土地利用生态规划、绿色交通规划、绿地系统与生物多样性规划、能源规划、水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绿色建筑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指出了各系统规划的目的、原则、规划方法、规划步骤和各项生态指标,城市新区生态规划与城市控规一样,分为现状调研、方案确定和指标引导三个阶段,它应该与城市控规同时进行,指导控规确定用地规划图,并将生态规划各系统的生态指标(包括生态控制性和生态指导性两类指标)融入控规文本和各地块图则中,切实指导土地的开发建设。最后以笔者参与的苏州中新生态科技城生态规划和成都郫县兰园地区生态规划两个典型案例,对城市新区生态规划的规划方法、规划步骤和生态指标进行了实证检验,初步验证了方法的有效性,指出了控规阶段生态规划面临的主要问题和未来研究的发展方向。论文创新有三点:一、论文提出通过城市控规阶段的生态规划来落实城市新区生态要素的保护,保障资源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从理论与实践两方面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索。二、结合规划实践,明确了控规阶段城市新区生态规划的目标、建构了基本的规划方法、规划步骤、和各系统的规划方法。三、提出设置生态指标总表和各地块生态指标表,将其纳入控规文本和各地块图则,具体剖析了应当纳入的各种生态指标和相应的取值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