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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加快,我国城市用地不断向外扩张,非农建设用地增长迅速,这不可避免需要占用大量农村土地。土地征收是农村土地转为国家所有的唯一合法途径,这导致土地征收现象在农村非常普遍。更严重的是,由于我国的基本国情和经济建设发展需要,非公共利益用地均被冠以公共利益用地的名义而被纳入到征地范围,并被国家通过征收或征用农村集体土地的方式予以满足。这不仅导致征地范围的扩大、征地权的滥用及农民权益的被侵害,更是导致土地资源配置效率低下,土地资源浪费,威胁到我国的粮食安全和生态环境,同时激化了我国农村社会矛盾。
本文在总结借鉴国内外研究动态的基础上,运用相关经济学理论界定了农民福利的内涵,分析了非公共利益土地征收对农户福利变化的影响及造成农户福利受损的原因。以湖北省武汉、荆门和宜昌为实证,分析了受访农户对非公共利益土地征收的认知状况,测算出基于农户最低受偿意愿的非公共利益土地征收的补偿额度,研究表明受访农户对水田的最低补偿意愿是5.5万元/亩,旱地的最低补偿意愿是5.46万元/亩,菜地的最低补偿意愿是5.45万元/亩。并建立回归模型,分析影响受访农户最低补偿意愿的因素,探讨影响因素在不同水平下的差异程度。最后,将受访农户的最低补偿意愿、农户实际获得补偿金额及政府补偿标准进行比较分析,表明农户实际得到的补偿远远低于征地补偿标准和农户最低的补偿意愿,明显不能满足农民实际生活的需要。在此基础上,本文提出了改善非公共利益土地征收农民补偿的相关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