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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在研究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时,以理论界定为逻辑起点,以理论阐释为文本重心,以期为目前我国大力建设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实践提供理论支撑。 文章由六部分构成: 引言中,阐明了本研究的选题思路与研究意义;概括了学术界对新闻发言人制度的研究现状及研究中所存在的问题;说明了论文的框架设置依据与研究方法。 第一章在相关概念辨析的基础上厘定了新闻发言人制度的概念,指出新闻发言人制度是指由特定社会组织或个人的代言人通过规范化的方式经由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发布并与之交流有关新闻性信息的新闻发布制度或传播活动。新闻发言人制度实为组织传播、人际传播和大众传播三种传播方式的结合。 第二章是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之宪政分析。从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宪政法理基础切入,剖析了宪政视角下我国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的现实困境:相关观念意识淡薄;法律保障缺失;运作机制薄弱。 第三章是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的传播理论阐释。从传播学的不同理论视角出发分析了政府新闻发言人的角色定位及相应的功能承担、角色意识或技能,指出政府新闻发言人应是集组织界限沟通者、符号整释者、舆论引导者、控制者、说服者、政府形象代言人和信息代理者等多重身份于一身的社会角色扮演者。 第四章是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公共关系学阐释。剖析了公共关系理论视野中的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是政府和公众沟通的主渠道——解释政府行为,传播政府形象;是政府媒体公关的主战场——优化媒介关系,赢得正面宣传;是危机状态下政府媒介管理的主途径——积极应对危机,规避媒体事件;是对外宣传报道的主阵地——向世界说明中国,优化国家形象。 第五章是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的新闻理论阐释。从当代新闻理论视角归纳出新闻发言人制度应遵循的运作规约:坚持新闻性原则,实现有效传播;坚持党性原则,站稳政治立场;坚持指导性原则,正确引导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