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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上个世纪后半期以来,面对行政国家的崛起,如何恰当地处置行政权以保护和促进公民的自由与福利,已经成为自反性现代政治重建过程中社会治理变革的核心议题。然而,以新自由主义为主导的政府治理变革运动,在解构日益庞大和僵化的行政国家及其官僚体系的同时,却未能提供更为有效的治理筹划。后工业社会高度复杂的风险景象以及不断扩张的公民权利需求,全球化进程所导致的相互依赖性的不断增强和深化,口益呼唤着更多的社会治理而不是更少,并在客观上要求生成多中心的、前瞻性的社会治理模式。面对外部环境的深刻变化,当代的社会治理不仅要能够有效地应对各种复杂性和多样性的社会需求,更要能够创造性地、前瞻性地发现和解决问题,以及在此过程中建构公共价值。在此现实下,自由主义保护型民主范式所主张的"消极"治理,不仅失去了有效回应社会变迁和公共价值的能力,更无法承担起积极思考和治理社会的功能。反思现代性阶段的社会治理模式,意味着有必要在不断深化政治民主化进程的前提下,重建官僚制的合理性与正当性,重新调整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在此基础上建构多中心的社会治理结构,前瞻性的解决社会问题,而并不是简单地走向"无政府的治理"。就此而言,超越自由主义与国家主义之间的简单对立,已经成为全球化进程中后工业社会治理模式的基本取向和基本共识。在此趋势下,以取乎中道、法乎均衡的共和主义精神和规则,来改造和设计深陷"管理主义"或"极权主义"窠臼之中的行政权,全面提升社会治理的公共性和有效性,无疑是现代性政治重建过程中社会治理演进的合理路径,也是建构后革命时代民族国家社会治理的核心机制。在社会治理层面推进行政权共和化的命题,本质上起源于对下述问题的思考,即在当代社会治理领域中,伴随着行政国家的崛起以及自由裁量权扩张的是,大量的规范性危机和功能性混乱。一方面,行政国家与自由裁量冲击了传统的宪政秩序和民主范式,导致了规范性的危机或合法性的危机;另一方面,官僚制的垄断供给以及缺乏有效的回应性,也降低了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能问题,导致了治理的成本问题。正是出于对上述问题的尝试性解答,行政权共和化的要义就在于说明一个积极的行政权如何能够与公共利益相容,也就是积极的行政权如何能够致力于促进和实现公民的自由和福利。就其最理想的状态来说,行政权的共和化设计,则不仅要在规范性的层面为积极的行政权提供正当性的证明,使之能够与公民权利相容,而且还要在功能性的层面优化行政权的运用,使之能够更有效地服务于公共利益。行政权共和化设计所具有的不同维度,实际上表达了下述观点,即一个自由的世界,靠的是更为复杂的人类社会制度安排的结构,没有任何一种单一的制度安排能够保证我们的自由。综合来看,在当代的政治-经济框架中,行政权重新共和化的逻辑体现在下述三种因素之中:首先是人民主权政治的极权主义潜能;其次是保护型民主范式的式微;再次是管理主义单向度的经济理性扩张。这三种政治体制和形式都无法为现实的社会治理提供充分而有效的设计,最终自由与民主国家的社会治理不得不向共和主义靠拢。出于对社会正义以及公共利益的追求,在各种管理主义或极权主义塑造下的单一中心的行政权,不得不转而寻求共和传统中的多元共治以及公民品德的支持。这一共和化的过程表明,行政权的设计既不能完全依赖于统一的官僚体系,简单地将之化约为官僚组织,更不能完全地将行政权契约化,走向管理主义和市场体系。行政权的设计需要考虑到治理的实践需求,那就是既要能够有效的解决社会问题,又能够积极回应社会价值。在这种情况下,虽然官僚制和市场力量仍然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基础,但以公共精神和公共伦理重建理性官僚制的正当性,以公民参与和公民共和行政重建公共领域的治理权能,就更能够体现行政权共和化设计的应有之义。这实际上就是行政权的共和化命题在当代社会治理变革中所具有的普遍性逻辑,也是其在新的层面得到更深推进的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