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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上市公司分红问题一直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证监会从2004年起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约束上市公司分红行为,将上市公司的分红与其再融资资格相挂钩。在近10年时间里,我国监管部门不断强化政策规定,由定性监管逐步过渡到约定分红比例的定量监管,之后又提高了定量监管的力度,不但提高了规定的分红比例,在分红方式上只限定现金分红与再融资资格的挂钩,2013年分红政策进一步改善,提出了差异化分红战略的建议。在此政策背景下,本文采用理论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我国上市公司分红制度进行研究。在理论分析部分,本文基于上市公司分红状况的考察,对我国上市公司分红问题的成因进行了分析。首先,本文选取了2004年到2014年的相关数据,分别从上市公司分红意愿、分红水平、分红连续性和稳定性等角度对我国上市分红状况进行考察。结合数据分析结果,在分红意愿方面,半强制分红政策的定性监管阶段分红与不分红的上市公司数量基本持平。过渡到定量监管后,不分红的上市公司数量相应减少,但从整体上看我国上市公司分红意愿不强烈,不分红现象较为普遍。在分红水平方面,多数上市公司的分红处于比较低的水平,存在股利“群聚”现象,反映出大多数上市公司分配股利只是象征性发放,是为了迎合证监会的监管。并且这种半强制分红政策存在监管“盲区”,即没有融资需求的上市公司并不受约束。该政策约定的30%的股利门槛在一定程度上也造成了以往分红水平高的公司的逆向选择。同时,也存在部分上市公司亏损却也参与分红的现象和“超额派现”的现象。在分红连续性方面,连续11年参与上市公司分红的公司数量占比尚不足10%,同一比例连续3年分红的最大,但也仅为16.59%,说明我国上市公司分红的连续性很差,并且普遍存在着持续不分红的“铁公鸡”公司。在分红稳定性方面,股利分派率的极差频数所落区间跨度大,极差和方差的均值偏高,最大值均异常的高,说明了我国上市公司分红缺乏稳定性。其次,综合借鉴国内外相关文献,本文从上市公司、投资者和政府三个层面分析了相关分红问题的成因。在上市公司层面,公司治理结构的不完善、高管行为不受约束以及控股股东的“内部行为”等导致了上市公司分红意愿和分红水平比较低。在投资者层面,机构投资者的不作为和中小投资者偏好送红股不重视分红的行为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上市公司的分红决策。在政府层面,微观的地方政府行为会干预其控制的上市公司派现以补贴地方财政,宏观的半强制分红政策存在的不足直接影响着上市公司分红的稳定。在实证分析部分,鉴于已有文献多是从理论层面对我国半强制分红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分析,而且对于2013年证监会新补充的差异化分红战略也鲜有文献涉及,本文提出两点假设,利用Logistic二元离散选择模型和Tobit多元线性回归模型进行实证检验。实证结果显示半强制分红政策的出台显著提高了上市公司分红意愿和分红水平,政策是有效的。确定了公司成长性、资本支出和分红意愿、分红水平的负相关关系,说明差异化分红政策具有一定可行性。结合理论分析和实证检验,本文进一步提出了完善我国上市公司分红制度的建议。首先,在短期内应该进一步强化我国的半强制分红政策,以外部监管为主导改善我国上市公司分红问题。建议将融资金额与分红水平相挂钩,适度限制每年度的分红水平,有针对性的提高对“铁公鸡”公司的监管,针对上市公司违反政策规定的,应加大处罚力度,丰富处罚手段。进一步出台政策文件,规范上市公司的分红信息披露,鼓励中介机构、媒体等利用互联网优势强化对上市公司分红的监督。其次,在中期内应该不断完善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保护,提高上市公司年度分红次数,逐步推动季度分红。在完善对中小股东的利益保护方面,建议加强对中小投资者的引导和教育,提高其在公司分红决策中的参与度,强化机构投资者的作用,争取逐步取消征收红利税。在推动季度分红方面,应该借鉴国外成熟资本市场经验,引导投资者培养价值投资、长期投资的理念。最后,在长期内应该逐渐理顺我国上市公司的内部治理,培养上市公司的分红文化。对于如何完善公司内部治理,建议首先要不断优化公司内部治理结构,提高上市公司分红意识。其次,约束高管行为,强化股权激励计划,在高管报酬契约条款中增设公司分红条款,使得高管薪酬与公司分红挂钩。最后,约束控股股东的“内部行为”,强化监督其通过高派现“掏空”上市公司的行为,在股份全流通背景下,充分发挥控股股东在公司分红决策中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