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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农村地区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问题与农村居民健康息息相关,因此,提高农村地区生活饮用水水质是保障农村居民健康的重要手段。本文通过对2009年武汉市周边农村地区生活饮用水水质的调查,从整体上了解目前武汉市农村地区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状况,为政府环保和卫生部门制定科学、有效的改进措施提供参考和依据。方法本次调查在武汉市五个郊区所辖的1945个行政村开展,并以其为调查总体。在充分考虑代表性的原则下,从调查总体中按行政村个数并依据不同类型地下水分层,随机确定调查采样点。采样方法和检测方法按《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检验方法》(GB5750-2006)进行,按《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对水质检测结果进行评价;调查工作从2009年9月开始至2009年12月结束。水质检测结果的卫生统计学分析,运用国际领先的SPSS11.5统计软件包,进行统计描述和卡方检验、行×列表的分割等统计推断。结果共采集农村地区饮用地下水水样1945份,其中压把井水样1226份,大口井水样591份,机井水样128份;E区水样720份,C区水样655份,D区水样345份,A区水样200份。1945份样品中合格样品299份,合格率15.37%,不合格项目主要为浑浊度、细菌总数和总大肠菌群,其合格率分别为84.32%、42.76%和32.13%。B区、D区、C区、A区、E区的地下水水质合格率分别为0%、3.77%、5.95%、15.00%和30.14%,卡方检验及行×列表的分割结果显示:各区饮用地下水的水质合格率差异有显著性(P<0.05),各调查区地下水的总体合格率不相等或不全相等。其中,B区、D区和E区的地下水总体合格率相等,它们与A区、E区的地下水总体合格率均不相等,E区的地下水水质合格率最高。压把井、大口井和机井三类井水的水质合格率分别为19.41%、8.97%和5.51%,经卡方检验各类井水水质的总体合格率差异也有显著性(P<0.05),压把井水分别与大口井水、机井水的水质总体合格率不相等,压把井水的合格率高。结论武汉市农村地区饮用地下水主要不合格指标为细菌总数和总大肠菌群,这说明微生物指标超标是影响武汉市农村地区饮用地下水水质合格率的主要因素,建议农村居民在饮用前一定要先行煮沸。目的通过健康危险度评价,了解武汉市农村地区地下水化学致癌物、非致癌污染物的暴露量,初步探讨此暴露水平给人群带来的健康风险大小,为政府环保部门的治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方法于2009年9月~12月对武汉市A区、B区、C区、D区、E区5个郊区所辖的1945个行政村进行饮用地下水抽样检测,计算各地区饮用地下水中砷、氟化物、硝酸盐、铁和锰这5种化学污染物的平均浓度,再采用美国环保局(U.S.EPA)推荐的健康危险度评价模型对地下水中的各种化学污染物通过饮水途径所引起的健康风险作初步评价。结果武汉市农村地区地下水中砷的个人年患癌风险为8.64×10-7a-1;非致癌风险中,砷、硝酸盐、氟化物、锰、铁的健康危害风险分别为1.92×10-9、2.50×10-9、1.84×10-9、3.98×10-9、2.40×10-10a-1;总健康风险为8.74×10-7 a-1。B区、A区、C区、D区、E区饮用地下水中砷的个人年患癌风险分别为0、2.96×10-7、1.78×10-7、1.28×10-6、1.48×10-6 a-1。非致癌风险中,非致癌物的健康危害风险水平集中在10-10~10-9 a-1。各地区个人年均健康风险排列顺序为E区(1.49×10-6 a-1)>D区(1.29×10-6 a-1)>A区(3.04×10-7 a-1)>C区(1.87×10-7 a-1)>B区(2.35×10-9 a-1)。结论D区和E区的农村地区饮用地下水中致癌物砷具有一定的风险,应优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