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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制度的诞生,是人类历史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必然产物。社会保障具有维护社会稳定、解决市场分配不平等、调节收入差距、促进经济增长、提高经济素质的功能。政府在社会保障中的基本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政府介入社会保障领域可以克服市场机制下收入分配缺陷以体现公平;政府介入社会保障领域可以降低成本以提高效率;政府介入社会保障领域可以均衡负担以提供机会;政府介入社会保障领域可以调控经济以促进发展。政府在社会保障中要承担直接责任,这种责任既是无限的,又是有限的。根据政府的角色定位,政府在社会保障中应承担的责任是:对社会保障制度进行整体规划;为社会保障提供完备的法律框架;为社会保障提供财政支持。中国传统的社会保障模式是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它的社会化程度低,形式单一,覆盖面窄,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根据社会保障模式选择的影响因素,通过分析西方社会保障模式的演变和当前西方各国政府承担社会保障责任的方式,结合中国的现实经济实际,选择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目标模式为多元协调模式,并对这一模式进行了框架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