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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铁路发明以来,在人类的运输与人文发展的历史上扮演着非常重要的的角色。铁路具有运量大、能耗低、污染小、安全性强、用地省等优点,被誉为“绿色交通工具”,是比较理想的一种运输方式。进入了21世纪的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无形资产,是企业最为重要的经济资源,无可置疑,市场经济中知识产权对于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并获得长远的发展潜力具有重要意义。2008年6月3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与铁道部签署了知识产权保护合作框架协议。该协议的签署是《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纲要》实施迈出的重要一步。作为我国首个国家级的行业知识产权保护试点,这个协议的签署是中国铁路知识产权管理与发展历程上的重要里程碑。而铁路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还只是准备在2008年试点,还没有相关战略出台。基于上述思考,本文首先论述了铁路运输行业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包括铁路运输行业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对整个铁路运输行业发展的重要性;对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重要性;对企业经营的重要性。接着通过对发达国家铁路运输行业知识产权保护的研究,介绍了日本、德国、法国的铁路运输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现状与发展,分析出发达国家铁路运输行业的最大特点是离不开完善的铁路技术,其铁路企业的发达程度都与知识产权的完善保护密不可分。针对铁路运输行业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关的建议。包括增强铁路运输行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设立铁路运输行业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完善企业的专利制度,保护相关专利成果;加大铁路运输行业相关的商标保护;加大铁路运输行业著作权保护力度;注重铁路运输行业相关企业的域名保护。对铁路运输行业的智力成果积极给予保护,使得相关的智力成果能最大限度的发挥自己的作用,维持交通铁路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增强铁路运输行业的骨干企业的竞争优势,也增强中国铁路运输行业在国际交通运输领域的竞争力,在新的形势下,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需要,促进国家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