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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建筑工程项目实施设计监理是对投资提高利用效率的一种可行方式,也顺应了国家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发展方向。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各地上马了越来越多的建设项目,以施工监理为主的工程建设监理体系已经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速度和效率,需要包含设计监理的“全寿命周期”的管理与监理。在整个项目的周期中,前期与设计阶段的时间和资金投入所占比例虽然不大,但是可以影响到项目整体目标的实现与项目投资效率的提高。因此,本文倡导通过运行基于价值管理的设计监理模式来提高建筑工程项目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论文根据设计监理工作在前期和设计期这两个阶段的特性,首次定义了设计监理具有监理方的“独立第三方”属性与部分的项目管理属性;同时,首次将“基本薪酬+奖励薪酬”模式作为取费与激励的机制运用于设计监理机制的整体体系,这种方式既能确保设计监理方的“独立第三方”的地位,又能推动业主与设计监理方有效的互动,能进一步提高项目价值,优化项目投资效益与社会效益。针对我国设计监理工作尚未完全实施的情况,本文从四个方面展开了关于建立设计监理机制的讨论:第一,论文从建筑工程项目的运行机制方面分析了建立设计监理这种新模式所需的必要条件,结合我国国情提出了设计监理的组织结构模式;第二,通过运用价值管理理论,使用功能分析系统技术(FAST)对业主及其项目的价值进行分析,以使其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达到最佳;第三,通过运用价值管理的理论,对设计监理具体工作的开展进行指导,并在实例中利用DARE法模型;第四,根据设计监理工作的特性,设置了关于设计监理质量的整体评价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