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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股票市场中,IPO向来是一个引起重点关注和议论的话题,我国股票市场经过20多年的发展,已经有2800多只股票在上交所和深交所上市交易。随着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市场的相继推出,我国股票市场的规模在不断地扩大,越来越多的企业通过A股市场融得了发展所需的资金。在20多年的发展时间里,我国新股发行审核制度相继经历了试点发行阶段、审批制发行阶段、通道制发行阶段和保荐制发行阶段,而在这期间,我国新股的发行审核也有过多次暂停的情况,2012年底中国证监会暂停新股发行审核后,超过一年的时间没有新股公开发行上市,直到2014年年初才重启IPO。在新的发行体制下,两大证券交易所也调整了新股上市首日的交易规则,对新股上市首日设置了涨跌幅限制,在新的价格涨跌幅制度下,新股上市后首日的涨跌幅被限制在发行价的64%-144%之间。从新股上市后的市场表现情况来看,2014年年初以来,新股在上市首日集体出现“秒停”现象,上市之后的数日内也连续出现一字涨停的现象,导致大部分新股的溢价率居高不下,市场对新股的炒作热情也持续高涨。 基于2014年以来新股上市后的种种市场现象,本文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将2014-2015年上市的新股作为研究的样本数据,2010-2012年上市的新股作为对比样本,比较了两个期间的新股在上市后的收益率情况。通过研究分析,本文发现2014年之后上市的新股其市场表现确实与之前年度的新股市场表现有较大的差别。在以往的研究中,我国学者普遍认为我国新股发行存在较高的抑价,新股上市首日的高溢价现象突出,但是新股的长期市场表现较弱;而从2014年以来新股发行上市后的市场表现情况来看,虽然也存在明显的发行抑价现象,但是新股上市后一段时间内的市场表现较好,这种现象与2010-2012年度的新股存在明显的差别。 为了进一步分析形成这种差别的原因,本文引入了新股首日涨跌幅制度这个变量,用新股首日涨跌幅制度来解释新股上市后的市场表现。在国内外学术界对股票涨跌幅制度的研究中,对于股票涨跌幅制度的实践效果并没有达成一致的结论。在我国股市中实行股票价格涨跌幅制度以来,一些学者也对此进行了研究讨论,既有学者认为价格涨跌幅制度能够有效地促进信息的流通,降低信息不对称的程度,从而稳定市场;也有学者认为价格涨跌幅制度加大了股票价格的波动性,因此不利于股市的平稳运行。对涨跌幅制度持反对意见的学者通常用波动性溢出、价格发现延迟和流动性干扰三个效应来说明涨跌幅制度对市场的不利影响。本文认为新股上市首日的涨跌幅制度是属于股价涨跌幅制度的一种,因此它也会对新股的市场表现产生影响。所以,可以运用新股首日涨跌幅制度来解释新股上市后的市场表现。 具体来说,新股在上市首日出现高溢价现象主要是由两个原因导致的,一是新股存在抑价发行的情况,二是新股上市后市场上的投资者受非理性因素的驱使,过度追逐新股,导致新股价格高估,在这两种因素的主导下,新股在上市首日会出现高溢价的现象。如果新股上市首日没有涨跌幅限制,新股价格就能在上市首日达到均衡,但是存在新股上市首日的涨跌幅制度后,新股的均衡价格无法在上市首日实现,只能在上市后的一段期间内逐步实现,从而出现了新股价格的波动性溢出、价格发现延迟和流动性干扰效应。在我国2014年以来的新股发行过程中,新股上市后的市场表现虽然会受到新股的发行定价、上市公司质量和股票市场环境的影响,但是这些因素不能完全解释新股上市后为何会存在如此高的收益率。本文认为新股上市首日的涨跌幅制度对新股的市场表现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在新股上市首日的涨跌幅制度下,新股上市首日的交易价格受到了限制,从而新股在上市首日的“秒停”现象和之后的连续一字板涨停现象才会普遍存在。此外,市场上的投资者尤其是具有大量资金的机构投资者,发现新股存在如此高的收益率后,会进一步利用新股的涨跌幅制度来不断拉高新股的价格,并对次新股进行炒作,导致了新股的价格高估,收益率在上市后一段时间内居高不下,同时股价波动性也加大了。因此,本文提出了新股首日涨跌幅制度对新股市场表现存在正向影响的假设,并通过实证模型的回归分析来进行论证。 本文的研究方法主要是事件研究法,事件研究法主要是选取某一事件发生后的一个时间段作为研究的观察期,通过计算样本观察期内新股的累计异常收益率来分析新股的市场表现。考虑到2014年年初以来我国新股发行的实际情况,为了充分研究新股上市后的市场表现是否受新股首日涨跌幅制度的显著影响,本文对样本数据观测期间的选择为新股上市后首日至上市后的120个交易日。本文不仅对新股的首日异常收益率和累计异常收益率做了对比分析,还将新股首日涨跌幅制度作为解释变量,新股累计异常收益率作为被解释变量,建立了多元线性回归模型来进行回归分析。通过本文的研究,得出了以下三个结论: 第一,样本数据的分析结果表明,与2010-2012年相比,2014年之后上市的新股首日溢价率更高,上市后120个交易日内的市场表现也相对更好,这不同于以往新股发行时经常出现的首日高溢价和上市后长期弱势现象,2014年开始新股上市之后的市场表现更加强势了。在新股市场波动性方面,2014年之后上市的新股波动性反而加大了,新股交易中存在着更多的投机情绪。 第二,对新股上市首日设置涨跌幅限制之后,新股上市首日的涨跌幅制度对新股上市后的市场表现有正向的促进作用,这种人为的交易制度设计影响了新股的市场表现。 第三,新股首日涨跌幅制度对新股市场表现的正向促进作用,在创业板新股中表现得最显著,中小板其次,对主板的影响相对更小,说明不同板块的新股其市场表现受新股首日涨跌幅制度的影响是不一样的。 根据本文的研究结论,新股首日涨跌幅制度会对新股上市后的市场表现产生显著的影响。同时,本文发现新股上市首日的涨跌幅制度对于股票市场的稳定作用并没有预期的那么好,因为在新股上市首日具有涨跌幅限制之后,新股的发行溢价变得更高了,同时也伴随着新股价格波动性的加大。因此,本文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两个研究建议,期望能够对我国的新股发行和新股上市交易有所贡献。 首先,对于监管层来说,本文建议取消新股的首日涨跌幅限制。在目前我国新股发行体制下,新股的发行市盈率被严格限制了,大部分新股尤其是创业板上市的新股在发行时的市盈率要远低于同行业的平均市盈率,发行的抑价程度较高。在新股上市后受首日涨跌幅的限制,上市首日不能实现均衡价格,只能在之后的交易日中新股价格才能逐步回归。因此,投资者利用这个交易制度的设计可以大肆炒作新股,导致新股价格高估,市场波动加剧,这在很大程度上不利于整个股票市场的稳定。 其次,对于中小投资者而言,本文建议不要过度追逐新股,减少投机情绪,进行理性投资。中小投资者一方面不具备资金方面的优势,另一方面不具备信息方面的优势,在整个股票市场中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现行新股申购规则下中签的概率很小,新股的稀缺性导致他们中的大部分人无法成功申购到新股,但是如果一味地在二级市场中追逐新股,企图在短时间内谋求高收益,反而会遭受严重的亏损。此外,在市场中非理性情绪因素增多后,市场的波动性也会加剧,买卖风险如此高的新股极易受到市场的剧烈冲击。 本文的研究是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进行的,同时也具有自己的创新性,为学术研究和实践操作都做出了一定的贡献,本文主要的研究贡献体现在: 第一,本文研究了新股首日涨跌幅制度对新股市场表现的影响,目前国内学者对于这个问题的研究存在一定的空缺,大部分研究都集中在新股发行抑价和新股长期市场表现两个方面。本文从新股首日涨跌幅制度这个角度去研究新股的市场表现,具有较强的新颖性,同时也丰富了对IPO问题的研究成果。 第二,在本文的研究中,使用了2014年以后最新的市场数据,所研究的问题也是2014年之后新出现的市场现象,研究的角度比较新颖,同时紧密联系了最新的市场情况,这对于我国IPO问题理论与实践研究的结合具有较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