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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美公司秘书制度所具有的效率与安全的法理价值,对于提高公司运行的效率、降低公司运作的成本、加强公司内部的有效约束以及提高公司外部的安全都具有重要的作用。在境内公司到境外直接上市的过程中,我国开始了对公司秘书制度的法律移植,并最终在我国境内上市公司中建立了董事会秘书制度。由于在法律移植的价值取向上存在的偏差,加上法律移植的诸多技术性问题,我国现行的董事会秘书制度并不能充分体现其效率与安全的价值,存在着较多的问题。为此,本文就如何实现公司秘书制度在我国的本土化、完善我国的董事会秘书制度等相关问题进行了研究。 全文分为四个部分,比较系统地论述了公司秘书制度的法律移植与本土化即建立我国董事会秘书制度整体框架这一问题。第一部分是引言,简要地说明了公司秘书制度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发展、我国对这一制度的法律移植以及存在的问题,并指出本文研究的思路及意义。第二部分是法律移植动因研究,即对我国移植公司秘书制度的必要性进行探讨,指出公司秘书制度的效率与安全价值对我国现行公司治理结构具有重要的功能填充作用。第三部分是我国董事会秘书制度现状研究,通过梳理我国董事会秘书制度建设的具体脉络整理出现行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基本框架,并从法律移植的价值取向上进行了评价。第四部分从本土化的角度论述了我国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完善,以宏观上的价值取向调整、立法层级提高为根本出发点,在微观角度就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各个方面如法律地位、任职等问题的完善进行了相关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