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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通过检测IGF-1、IGFBP-3在特发性中枢性性早熟女童中治疗前后的水平变化,探讨其是否能够成为评价治疗性早熟疗效的又一指标。方法:本次研究是通过收集就诊在皖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弋矶山医院儿科门诊并明确诊断为特发性中枢性性早熟的女童患儿,根据性早熟的最新诊疗指南,其制定的诊断标准,将符合诊断标准的30例患儿分别检测其治疗前的身高、骨骼年龄及晨起体内的空腹血清的IGF-1和IGFBP-3以及晨起体内的空腹血清的E2水平,留取样本后再分别应用促性腺激素释放激素的类似物进行为期6个月的治疗(使用GnRHa的治疗过程为:首次的治疗剂量为80-100 ug/kg,间隔2个星期后再次给相同剂量药物1次,以后再每隔4个星期治疗1次(治疗间隔时间不超过5个星期),每次的治疗剂量为60-80 ug/kg),治疗6个月结束后再分别复测患儿的身高、骨龄以及其体内相同时间段的晨起空腹血清中IGF-1、IGFBP-3以及E2的水平,并进行相互比较。其中,在治疗的过程中的治疗剂量应该个体化,并且每治疗2-3个月后复查第二性征以及重新测量身高,在首次治疗了3个月后应每个患儿分别再复查GnRH的激发试验,如果复查GnRH的激发试验检测各项指标重新降至青春期之前的水平,则表示治疗的剂量合适;以后,定期复查血清雌二醇。结果:分别将治疗前后的数据用统计学的方法进行配对t检验统计分析,分析后的主要结果表明:ICPP女童患儿在使用GnRHa治疗6个月后,患儿血清中的IGF-1水平均较治疗前有所降低,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而血清中IGFBP-3的水平较治疗前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通过本次研究表明,以后临床上也可以通过检测IGF-1的水平变化来早期评估性早熟患儿的治疗疗效,而血清IGFBP-3的水平可能受其他因素干扰而对早期评估患儿的治疗疗效作用不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