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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伽达默尔的哲学诠释学为视角,运用他理论中的视野融合和效果历史等基本概念来对翻译研究中的原作和译者的关系﹑文学翻译和翻译文学的定位等问题进行探讨,得出有别于传统的翻译研究的结果,即在文学翻译中,作为文学翻译的产物而出现译作,并不是仅仅是简单的对原作的复制或再现,从伽达默尔的哲学诠释学的角度上来看,它更多的是译者和原作共同创作的产物,一种有别于原作的的新的产物;而由于翻译中译者与译作的指向性,这种新产生的文本对于译入语的文化环境更具意义。由此,本文的一个重要结论也就凸现出来:作为文学翻译的产物——各种译作,或者统称为翻译文学,不再是我们传统观点下无所归属,或者仅仅是原作的附属,而是应当作为一种独立的文学现象归入到译入语的文学传统中。而这样一种对于传统的关于翻译文学的观念的突破,对一个国家的整体的文学传统的研究也具有了更深的意义。本文共有五个部分组成,第一章是绪论,简单介绍了笔者撰写此文的目的﹑研究方法和文章脉络等。第二章是对诠释学历史的回顾,由三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主要是介绍了传统诠释学的发展情况;第二部分在第一部分的基础之上阐述了伽达默尔的哲学诠释学的形成过程;第三部分重点介绍了伽达默尔的哲学诠释学中和本文密切相关的视野融合,效果历史等概念。第三章通过从伽达默尔的哲学诠释学的重要观点出发对翻译研究中的几个基本问题的回答,提出了不同于传统研究中的关于这几个问题的观点。这一章也是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从诠释学中理解和解释基本含义出发,论述了一种认识文学翻译的新的角度;第二部分从伽达默尔的哲学诠释学中视野融合的角度考察了译者和原作的关系;第三部分从效果历史的角度提出对待文学翻译,应当把它作为一种译者和原作共同合作的过程;文章的第四章是对第三章得出的诸个结论的进一步深入:在明确了翻译作为一种译者和原作共同参与的创作之后,文学翻译的产物,也就是统称为翻译文学的译作,应当根据其形成的特点作为一种独立的文学现象来考察;而由于译作的归宿与指向性,又决定了它应当归入译入语的<WP=4>文学传统的研究中。最后一章是整篇文章的结论,总结了本文论述中所提出的重要观点:译者和原作的关系,翻译文学的地位的确立等。在回顾了这些重要观点之后,进而提出这种得出了有别于传统翻译研究观点的方法是一种对翻译研究的发展的推动所作的新的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