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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正处于战略机遇期、发展黄金期、实力上升期,同时又进入了社会矛盾凸显期、刑事案件高发期、对敌斗争复杂的时期。全球化大提速、人财物大流动、互联网大发展,社会结构、经济结构、城乡结构发生了重大而深刻的变化,新的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不断涌现,社会形态快速急剧转型,工业化社会、城市化社会、市场化社会、信息社会、公民社会等新的社会形态接踵而来,引发或暴露出来的社会矛盾和问题往往又集中体现或反映在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领域,对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创新提出了严峻挑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警务改革从思想上经历了从“以阶级斗争为纲”到保卫和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再到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公安工作运行机制、队伍管理体制和警务保障机制;后来,党的十六大作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战略决策,公安机关通过开展大讨论进一步明确了新世纪新阶段担负的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形成,全国公安机关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紧密结合公安执法实践,集中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有力地推动了新时期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发展进步。但是,面临复杂的形势,公安机关也存在与社会管理创新不相适应的理念思路、运行机制、手段措施等方面的问题,在城市综合管理和应急联动工作、实有人口管理、维稳工作以及社会治安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瓶颈问题和困难。本文中,笔者借助公共管理学的需求理论、风险社会理论、犯罪控制理论、多中心治理理论、谦抑性理论、管理协同理论以及犯罪学的破窗理论等知识,借鉴西方政府社会管理的经验启示,认为要紧紧抓住社会管理的薄弱环节,准确把握社会管理的发展方向,从管理理念、管理体制、管理机制和管理手段四个方面进行创新,提出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创新必须坚持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以民为本的理念、科学决策的理念、过程和结果并重的理念、低成本高效益的理念,坚持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坚持民力有效整合与应用以及坚持强化服务功能和利用,实现公安机关在社会管理中创新中的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