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论文以抗战时期自贡地方法院的盐业司法档案为基础,研究抗日战争时期自贡盐业司法(民事领域)的基本情况,进而对抗战时期自贡盐业司法的历史进行分析和评价。八年抗战是中华民族的全面抗战,不仅包括前线将士的卫国抗敌,也包括后方的人民的全力支持。自古盐就是国家重要的财税来源,更是战时军民所需的重要物资。抗战初期,随着东南沿海盐产区的陷落,自贡成为抗战时期大后方重要的盐产中心,其战略意义重大。在抗战时期,自贡民间盐业纠纷大量发生,其中不乏有进入司法诉讼的盐业案件。自贡地方盐业诉讼案件需要得到及时、有效的得到处理,否则会影响盐业生产,进而影响到抗战。所以处理自贡地方盐业诉讼案件的司法意义极为重要。但是目前对于战时自贡盐业司法的研究存在很大的余地。本文愿作研究尝试,以作引玉之砖。本论文的理论结构。本论文研究的时间方面,建立在抗战时期特殊的历史阶段;在地理方面,主要是基于四川的自贡地区;在具体问题方面,是建立民事司法领域中的盐业方面。本论文的导论部分主要是说明选题意义、学术研究情况、创新以及不足所在。本论文的正文整体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第一章战时自贡的环境,包括政治、经济、军事、司法方面。第二部分,包括第二章、第三章,研究战时自贡盐业司法的基本情况,具体包括战时自贡盐业诉讼案件的司法依据,以及对战时自贡盐业诉讼案件的考察。第三部分,包括第四章、第五章,是对战时自贡盐业司法的分析、同时进行相应评价。结论部分说明战时自贡盐业司法,是以国家法为基础,充分重视民间法,具有积极的历史意义。第一章是战时自贡盐业的环境。战时自贡盐业的环境处在中华民族存亡之关键时期。战时自贡整体环境主要分为经济、政治、军事、司法四个方面。这些方面构成了战时自贡盐业司法的背景环境,对于盐业司法有着基础性的作用。第二章是战时自贡盐业司法的依据。抗战时期自贡盐业诉讼的司法依据包括国家的民事法律、自贡盐业契约、厂规等。抗战时期国家的民事法律包括民事实体法、民事程序法,战时相关法律,还包括自贡盐业契约、盐业厂规、盐业公约,这些构成了战时自贡司法机关处理盐业诉讼案件的司法依据。第三章是考察战时自贡盐业诉讼的案件。战时自贡盐业诉讼的考察,是对自贡盐业诉讼案件的情况进行列举实例和分析。这主要是根据自贡档案馆藏司法档案进行研究。从自贡盐业司法档案和相关研究的出发,盐业诉讼案件可以划分为主要包括井类、灶类、笕及其他类案件。第四章是分析战时自贡盐业司法方面。在盐业诉讼案件的方面,包括了盐业诉讼案件的多样性,盐业诉讼案情一般较为复杂,同时包括盐业诉讼案件相对较少;在盐业诉讼的司法依据方面,包括了司法依据的多样性,盐业契约的作用,盐务政策的影响司法;在战时盐业司法的审判方面,包括了司法中简化程序和多用调解,实际司法中法官职权色彩突出,同时有司法灵活高效和顾及经营;在盐业诉讼案件的司法运行方面,包括盐务机关对于司法的作用,商会、盐业组织在司法中作用。第五章是对战时自贡盐业司法进行评价。战时自贡的盐业司法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抗战时期自贡的盐业司法发挥着保产加运,及时化解纠纷,保证盐业经济,稳定地方,支持抗战的作用。同时战时自贡的司法者具有较好的办案能力和爱国激情高涨,但是存在着一定司法腐败情况,也存在司法不独立的情况。于今而言,以史为鉴。我们需要采取多元化解纠纷的方式处理纠纷,重视情理因素,也要重视司法独立与廉政建设。本论文的研究方法与创新。本论文的研究方法:第一,采取多学科的研究方法,将历史学、档案学、统计学、法学等知识进行整合,同时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方法。第二,各部门法学的交互方法。将法律史、法理学与诉讼法、民法的基本理念相结合,进行法学学科内部的交互研究。本论文的创新:第一,在研究的余地方面,主要是从自贡档案中,选取与抗战时期盐业的相关资料,将研究重心主要锁定在有关盐业司法方面。但是在战时自贡盐业司法为研究方面,目前学界还是没有系统的成果,所以本文研究存在巨大的余地。第二,在研究的内容方面,本文根据抗战时期盐业档案的自身特色,把研究的内容重点放在盐业司法方面,侧重抗战时期盐业诉讼实际状态、特点,将盐业诉讼案件分成盐井、盐灶、盐笕及其他方面。同时侧重国家法与契约等的关系,重视国家法、盐业契约、厂规与盐业司法的内在关系,论述战时自贡盐业司法的特色与价值,进而为当今社会的纠纷处理提供借鉴。本论文的不足:第一,自贡盐业档案资料的采集难度大,数据统计存在不精准情况。本论文的完成必须建立在大量的历史档案材料的基础上。但是相关资料数量较多,内容庞杂,较为零乱,需要进行大规模的普查和梳理。同时自贡市地方档案存在一定程度的破损问题,字迹难辨,给档案的筛选、整理统计带来了很大的困难。所以本文中某些数据存在一定程度上有不精准情况。第二,对战时自贡盐业司法的研究,存在着一定理论难度。研究自贡盐业司法状况,除了要掌握大量的史料外,还必须有开阔的眼界和科学的方法以及相关理论基础。对于战时自贡盐业司法的研究,是需要研究者自身具备较好的历史学、档案学、法学等学科的理论知识。鉴于自身研究能力的有限,在某些问题研究上深度不够、论述不到位,导致本论文对相关问题的研究存在很多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