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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以来,党风党纪建设高速发展,反腐败工作快速有效进行,推动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充分行使纪检监察职能,是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表现。在反腐倡廉建设过程中,纪检的监督工作与其所产生的影响是不可忽视的。然而在现行的纪检监察体制下,却依然有腐败问题的滋生与潜存,这充分说明了目前纪检监察体制还不够完善,存在着一定的缺陷,同时也充分证明了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必要性与紧迫性。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课题,通过改进双重领导体制,注重实行垂直管理的领导体制的方式,来推动各级纪委监督职能得到充分的发挥。与此同时组建独立且专门反腐败机构,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机关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赋予纪检监察机构一定的独立性,使纪检监察机构的权威性与专业化得到保障,进而实现对腐败现象的有效防范与遏制。当前,世情、国情、党情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继续推动与完善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巡视与派驻制度,使反腐倡廉工作真正落到实处,纪检监察职能发挥出自身最大的价值。论文由三部分组成:引言部分阐述了我国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背景、研究现状、研究方法、研究内容以及创新与不足;第一部分从理论上对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进行分析,明确改革的内容与内涵,并提出了改革的理论依据;第二部分主要对十八大以来我国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现状进行分析,阐述了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总体进程以及取得的相应的成就,并提出存在的问题及产生问题的原因;第三部分对继续推动我国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提出相应的对策与建议。为了使纪检机关更好地实行纪检监察职能,不仅要保证独立性的有效实施,还要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拥有一定的法律基础,再次要明晰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能,最后还要进一步推动纪检监察内部机构的改革。这样才能够使纪检监察形成完整的体系,使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得到良好的效果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