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与理一”与“超凡入圣”之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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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学以“圣人”为最高理想人格,以培养“圣人”为讲学目的,以修身养性“成圣”为为学目标,儒学为“超凡入圣”之学。为了应对佛学之竞争,也为了儒学思辨性发展的需要,朱子以“心与理一”为其“心性论”的核心命题,以此与佛学的“心与理二”相区别,以此显示儒学优于佛学之处。朱子认为佛学所标榜的“心与理一”与象山的“心即理”均不同于自己的“性即理”,前二者貌似心与理合一,其实质是心与理截然为二。朱子“心”中有“理”,象山“心”中有“理”,而佛家“心”中无“理”,这是儒学与佛学的根本区别。“心”是否要受“理”这个规范的引导,即,是“理”主宰“心”,还是“心”主宰“理”,是朱陆二人的分界线,也是朱子将象山与佛学一同批评的根本原因。佛学“心中无理”,因而谈不上是“理”主宰“心”,还是“心”主宰“理”。这是儒释之间的第二个区别。儒释之间的第三个区别是“心”是否能在世俗活动中得到净化,儒学的回答是肯定的,而佛学则认为只有脱离世俗才能净化心灵。因此,佛学是出世之学,而儒学是“超凡入圣”之学。“心与理一”思想传统悠久,从孔子之“从心所欲不逾矩”到二程之“理与心一”,汇成了儒学“心性论”的长河。朱子在汲取历史营养的同时发展了儒学“心性论”。他认为,儒释之所以有“理一”与“理二”的区别,是因为儒学强调“一心”,而佛学主张“二心”;儒学认为心有体用,心之体为“性”,心之用为“情”,“心统性情”,而佛学以“心”为“性”,以“情”为“心”,颠倒、错乱了心之体用关系。因为“心中有理”,心之性为“理”,所以儒学之“心”既具有认识的功能,又是认识之本身,是“能觉”之灵与“所觉”之理的合一。因而佛学只能寻求出世之平静,而儒学却能入世而得超脱之乐。易言之,儒学认为可以在现实生活中达到“心与理一”的最高人格境界。在朱子那里,“心”搭起了“理”与“性”之间的桥梁,“心”是下功夫处,通过“涵养”与“穷理”等“心地功夫”的修养可以融“道心”于“人心”,使“人心”合于“道心”,追寻自然与循理统一的圣贤气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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