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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地制度是农村社会经济制度的核心,在农业和农村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农地制度决定和限制了农民在利用农村土地过程中的选择集合和激励结构,并通过影响人们在农业生产经营中的行为选择最终决定农地利用的经济绩效和相应的收入分配。
就国内情况而言,无论是经济发展、政策支持还是微观农户需求,都为农地流转市场创造了条件。我国加入WTO后,面临着国际农产品市场的激烈竞争,外部市场环境也迫切要求我们快速调整生产结构,提高农业竞争力。因此,创新农地制度、推进农地流转成为解决当下农地问题的一个突破口。目前,农地转包、转让、反租倒包、土地股份合作制、土地信用合作社等流转模式都在试行,丰富多样的流转模式为各地提供了广阔的选择空间,但模式选择合理与否关系着流转的绩效和成败。本文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理论对我国农地流转模式进行了系统的比较分析,采用规范分析和实证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揭示了农地流转模式与经济绩效之间的内在联系,阐释了农地流转模式在不同地区间的多样性及其在经济发展中的变化趋势,进而探讨了未来农地流转模式的创新方向。同时对境外国家或地区农地流转经验进行选择性的借鉴,为促进我国农地流转提供政策建议。
通过对农地流转模式的比较分析,主要的研究成果和结论如下:农户间自由流转模式在经济水平较低阶段和经济落后地区具有比较优势,随着经济的发展,有组织的流转模式有效地降低了交易成本,更容易实现农地的集中和集约化经营;有组织的流转模式虽然弥补了自由流转有可能造成的制度供给不足,但政府在推动农地流转过程中存在着凭借优势地位获得垄断利益的冲动;新出现的土地信用合作社模式较为有效地减少了内部人控制现象,经营存贷土地的做法比较符合当前农民对土地这一特殊生产资料的心理要求,有可能成为未来农地制度创新的方向。
文章结论和境外农地改革经验中蕴含的政策含义更多体现在政府对农地流转工作的支持和引导上:加快非农产业发展,安排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削弱土地承载的非生产性功能;通过法律规范政府行为,建立有效的流转中介服务机构和信息平台;培育农业专业经营主体,同时加大政府对农业的扶持和补贴以降低农业经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