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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核电建设逐步进入规模化发展的阶段,当下核电项目正迎来新一轮的发展契机,专业化、规范化的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成为核电可持续发展的方向,政府如何做出科学合理的审批决策,是我国发展核电中的关键,也是投资方及社会公众等关注的焦点。尤其在我国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背景下,中央逐渐加快了减政放权步伐,对于项目的行政审批事项是逐步被取消或者下放的,以不断的完善现有的相关审批管理制度。在《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中确定将能源项目核电站规定为“国务院核准”,所以核准阶段的核电建设审批决策更是整个审批流程中的重点。本文针对核电建设核准阶段的审批投资决策问题进行研究,建立了核电建设审批决策指标体系,构建了基于组合赋权和TOPSIS法的核电建设审批决策模型,并对其建立和应用进行了探讨和研究。核电建设项目具有高风险、高目标等特点,根据核电建设项目的特点和核电建设审批决策的相关方法理论,本文的核电建设项目投资决策模型构建思路如下:首先对核电建设审批决策现状进行分析,得出现阶段的核电审批决策指标体系不够完善和决策体系缺乏科学的审批决策模型两大问题;然后是决策指标体系方面,对核电建设对影响核电建设审批决策的影响因素进行因素识别与分析,根据鱼刺图建立初步的审批决策指标体系,利用专家咨询法对初步指标体系进行筛选并得出最终的核电建设项目决策指标体系;接着,本文再根据组合赋权法确定核电建设审批决策指标体系的指标权重;最后,本文构建了基于直觉模糊集TOPSIS的核电建设审批决策模型,并将模型应用到实际算例中,算例中政府部门可通过该模型确定审批决策对象的优劣排序,从而做出审批决策。本文在国务院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背景下,从政府的视角研究核准阶段的核电建设审批决策。针对其在现阶段存在的审批标准模糊问题,以及缺乏科学的审批决策模型,文章独创性的建立了核电建设审批决策指标体系,并构建了科学审批决策模型。该研究成果可以为政府部门的核电建设审批决策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