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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缺陷标准是上市公司缺陷认定的基础,而目前我国内控规范对于缺陷标准的制定仅给出原则性规定,没有具体的要求。本文选择上海及深圳主板市场制造业上市公司,对其发布的2014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的缺陷标准进行分析,归类整理后发现,上市公司缺陷标准存在指标不具体、不全面,语言表述不清楚,缺乏规范性、可比性等问题。由此导致上市公司缺陷披露程度较低,从统计数据看,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827家样本公司中,只有89家披露内控缺陷,占比10.76%,其中仅有27家披露重大或重要缺陷,占比3.26%。规范化缺陷认定标准的缺失,给上市公司降低缺陷等级以可乘之机,使缺陷认定流于形式,内控信息缺乏可靠性和真实性。在此背景下,需要构建一套全面、系统、具体的缺陷标准,加强监管,规范缺陷认定工作,提高内控信息的披露质量。 本文查阅国内外相关文献,对内控缺陷分类、缺陷标准、缺陷认定及披露等研究进行梳理。经过深入的理论分析,在整理和总结样本公司缺陷认定标准的基础上,从内控五要素角度,构建了一套指标具体、内容全面的缺陷标准体系,最后以水井坊为案例对缺陷标准进行检验。本研究旨在规范和完善缺陷标准的制定,为企业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