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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谅解与刑事和解是两个既相互区别,又有一定联系的概念。将受害人谅解与其他概念区分开来的前提和关键,是对它的含义进行科学的分析和界定。受害人谅解在法院的判决书中有零星的出现,它对刑事司法的影响是到底被放大了,还是缩小了,应该要有一个明确的答案。而要获得答案,就必须清楚它在刑法中的地位,根据它的刑法地位才能判断它的影响和作用。受害人谅解其实是量刑情节的一种,但是它的地位并不止于此。受害人谅解还能够对定罪产生影响,能够在任何性质的案件中,任何刑事诉讼阶段发挥作用。尊重受害人谅解在刑法中的地位,不仅有利于司法的公正,也有利于保护受害人利益。不得不承认,受害人谅解对刑事司法的影响,经常是以罪犯赔偿受害人后获得谅解,法院对其从宽处罚的形式出现,很多人认为这无异于“花钱买刑”。这种看法其实只是一种误解而已,受害人谅解体现和维护的还是公正的价值。面对现实中越来越多的受害人谅解情形,必须完善立法,建立配套的司法程序,为全国各级司法机关提供统一的适用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