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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建立,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得到了极大提高。但现阶段的农业具有散而不稳的特征,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经济的需求,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民增收和农业的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作为一个新型的制度安排,对于分散农业风险、提高农民在经济活动的主体地位和促进农民增收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农民自愿参加的,以农户经营为基础,以某一产业或产品为纽带,以增加成员收入为目的,实行在资金、技术、生产、购销、加工等方面互助合作的经济组织。其产生和发展是我国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及其经营体制在新的历史时期既具必然性又具时代性的制度变迁及创新。
本文结合中国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的现实条件,描述了怀宁县县域内合作组织的数量分布、组织结构、相机治理等现状,以怀宁县的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为主要例证对象,运用制度变迁理论、委托-代理理论、产权及公共选择理论等相关知识,对怀宁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内、外部环境因素进行实证分析,包括农民合作需求与意愿、组织内部的利益联结与组织结构、治理与运作和利益分配机制等内部环境,和怀宁县农村经济因素以及政府的相关政策等外部环境。同时对国外及国内其他地区典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进行比较分析,找出其间的共性和特点,提出并分析怀宁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存在的问题。最后,也是文章落脚点,主要揭示怀宁县农民合作组织的演变趋势及针对上述的问题提出若干对策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