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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这项工作有利于提高政府办事效率、加快改革行政体制的步伐、构建健全的市场经济体制以及避免腐败现象的发生。 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后,必须加快建设行政服务中心,它是改善政府工作效率,创建最优发展环境的必经之路。行政服务中心的建立,具有明显的临时性和过渡性,是我国政府机构改革和政府职能调整过程中作出的探索和尝试,是根据《行政许可法》,采用科学管理方式、重新建立审批流程、优化审批方式、推进电子政务等措施,从而达到转变政府职能,“服务行政”的目的。 我国各地行政服务中心目前其自身均不具有行政审批权,在法律上不具备独立的主体资格,没有直接可以行使的审批权,只有其他行政审批职能部门可以行使行政许可及非行政许可等审批。但行政服务中心具有相应的管理、协调、考核等职能,在改善投资服务、提高行政效能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体现了它的价值所在。 本文在考察我国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宁波市县两级行政服务中心,从行政服务中心功能角度出发,在不涉及行政服务中心远期存续问题及整个行政审批体制的实质未发生改变的背景下,分析了行政服务中心的建设、运作、发展情况及其发挥的作用,并对其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予以分析,提出相应解决措施,实现其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