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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生招生制度改革作为博士生培养机制的重要突破口,发挥着选拔优质生源、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的作用。我国的博士招生采用“申请—考核”制这一新方式,旨在为了有效选拔具有科研潜质和创新能力的拔尖创新型人才,保证博士生的生源质量,从而提高博士生的培养质量,满足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需要。本文在阐述利益相关者理论和人才选拔理论的基础上,对试点高校有关“申请—考核”制政策的文本进行分析,总结出其实施的原因、实施概况、政策内容及特点。同时运用问卷调查的方法对武汉地区5所试点高校的通过“申请—考核”制方式入学的在读博士生进行调查,从调查研究中得出实践结果。本研究主要围绕“申请—考核”制实施的各个环节进行调查,发现博士生对近年来实施的“申请—考核”制政策褒贬不一,并总结出以下几个要点:(1)总体实施效果明显,评价标准更加科学合理,考生的考试成本降低,导师的招生自主权扩大,选拔人才的有效性提高,成为未来博士生招生发展的主流趋势;(2)存在院校招生信息公开有限、申请的门槛过高、监督机制缺乏、招生程序不公正、博导权利滥用甚至权利寻租等问题。因此,为了进一步的完善“申请—考核”制,本研究在对“申请—考核”制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若干建议与对策:加强国家宏观指导,改进招生信息的公开工作,科学合理地制定申请标准,完善监督机制,合理规约导师的招生自主权,实行博士生淘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