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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正面临一系列突出问题和挑战。社会矛盾明显增多,利益冲突错综复杂,各类突发事件层出不穷,其中以各类群体性事件最为典型。群体性事件形式多样、诱因复杂,在数量上呈现出“井喷”态势,参与主体趋于多元化,增加了地方政府应对群体性事件的难度,给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造成较大影响,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我国对群体性事件的研究开始于80年代末,主要借鉴了西方国家关于“集群行为”、“社会冲突理论”等方面理论,结合我国的发展实际,从矛盾化解的角度,形成了一系列早期的研究成果。这些研究成果主要立足于我国改革开放和转型发展的宏观层面,解决了深化改革过程中出现的一些社会矛盾和问题,为转型发展争取了宝贵时间。地方政府处于化解社会矛盾的最前沿,在现有理论的指导下,更需要一些切实可行的对策和措施。本文以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和相关理论为指导,以碑林区政府应对群体性事件为依托,对近年来发生在碑林区的群体性事件进行全面疏理,对其中两起案例进行了深入分析。综合运用文献研究法、案例分析法、调研访谈法和罗伯特危机管理4R分析法,查找地方政府应对群体性事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探究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同时借鉴国外发达国家应对群体性事件模式中的先进经验,形成一整套专门针对地方政府的对策建议,为地方政府应对群体性事件提供决策支持和借鉴。本文研究表明,我国目前绝大多数群体性事件属于人民内部矛盾,是现阶段发展过程中的必然产物,并做出中国社会“总体稳定”的基本判断。对地方政府而言,寻求矛盾冲突的治本之策,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把群体性事件的应对贯穿于危机管理的四个阶段,在经济社会发展中逐步化解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社会矛盾。